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伟同志任荆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顾雄远同志任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晓砚同志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阳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7月27日
当前位置:人事信息
索引号 | 011094719/2023-01136 | 信息分类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文号 | 荆政任〔2022〕6号 |
发文日期 | 2022-07-27 15:15:2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伟同志任荆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顾雄远同志任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晓砚同志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阳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