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2-04-26 14:43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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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对象。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在规定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
(二)户型面积。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
(三)租金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