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县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排口整治典型案例
一、基本情况
(一)排污口类型
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FA-421022-0117-GY-00排污口按照《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 (试行)》属于城镇雨洪排口(大类)、城镇雨洪排口(小类)。
(二)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
相关排污口责任主体为湖北省公安县青吉工业园,主管部门是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县分局。
(三)整治类型
按照关于印发《荆州市公安县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 公环委办发[2021] 6号文件要求,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FA-421022-0117-GY-00排污口整治类型为规范。
(四)整治目标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参考要求、“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台账模板的通知》 鄂环办[2021] 91号,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雨水排放口经过整治,切实做到了厂区的雨污分流、雨水稳定达标排放至东干渠,并且按照规范要求树立了标志牌,达到了《荆州市公安县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 公环委办发[2021] 6号 提出的相关整治目标要求,整治效果合格。
(五)所采取的整治措施
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12-10,位于国家级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工业园,是资源综合利用的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小品种单体氨基酸及衍生物研发、生产与出口的主要基地,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运动营养品、食品添加剂、饲料和肥料等领域,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厂区内有完善的雨水管网收集处理处理系统,雨污分流。
整治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