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红达人、互联网平台,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不可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铺张浪费粮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或其他易造成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示范的内容与行为,此类行为已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对待“大胃王”吃播视频,切勿跟风模仿。
三、广大消费者在享受美食时,应坚守中华民族节俭美德,树立节约粮食意识,养成按需点餐习惯,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引领社会积极风尚,勇于举报餐饮浪费,做制止餐饮浪费的先行者、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