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事项、举报投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和附表(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荆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jingzhou.gov.cn)上下载,若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意见,可通过荆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荆州市公安局网上公安局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54号,邮编:434000,电话:0716-8502870)。
一、综述
2019年,荆州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市政府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深化公安改革为主线,以“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重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权责清单管理、应用与公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同时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二是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继续深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列明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三是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四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五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和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网上业务拓展,让公众办事便捷高效。六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荆州市公安局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之路,持续依托“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涵盖11大业务警种,提供包括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监管、网上咨询等435项政务服务,真正实现了“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工作目标。该平台的启用,把传统的信息公开渠道拓展到网上信息公开,让群众全面了解公安、支持公安。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做好公安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知晓度。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起草政策时,同步考虑和安排解读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警营开放日、网上公安局、警民恳谈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要进行重点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9年度荆州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信息246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其中,网上公安局公开政府信息61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5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96条;官方抖音公开政府信息9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规章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0 | 0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0 | 0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0 | 0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0 | 0 |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许可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54 | |
本年增/减 | 3 | ||
处理决定数量 | 4274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0 | |
本年增/减 | 0 | ||
处理决定数量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处罚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1363598 | |
本年增/减 | 12084 | ||
处理决定数量 | 1375682 | ||
行政强制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0 | |
本年增/减 | 0 | ||
处理决定数量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63 | |
本年增/减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全市 | 市本级 | |
政府集中采购 | 采购项目数量 | 70 | |
采购总金额 | 33880223.30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一)全年共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为网络申请)。受理事项均按期答复,答复率100%。
(二)全年接受群众各类网上信件1191次,回复率100%;接受群众咨询电话486次,均告知或指引相关信息的获取途径。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数据统计层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全市 | 市本级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事项、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荆州市公安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信息公开的质量及方式得到群众一致肯定,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和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警种部门对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把握不准,对公开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各地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迫切需要利用互联网思维打破信息公开工作的瓶颈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全市公安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转变观念和作风,提高全局信息公开认知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安信息服务能动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荆州市公安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