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武汉)离岸科创中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荆州(武汉)离岸科创中心入驻企业(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2年8月31日至9月30日通过荆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3条。
一、市经信局提出的将《运营管理办法》中市经信局职责修改为“负责收集荆州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配合引进科研团队服务荆州的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改造”的建议予以采纳。
二、对市城发集团提出的在《运营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负责科创中心的对外联络、业务拓展、物业管理以及各类综合服务”后增加“承担物业管理、能耗和维护相关费用,保证科创中心正常运营”的建议不予采纳。理由:物业管理、能耗、维修费用均应在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中解决。
三、对市财政局提出的在《入驻企业(机构)管理办法》中的“市财政不对科创中心公共服务和运营机构的运营安排补贴”的建议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