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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寿荆州分公司保险拒绝报销

张峰:学生姓名:张芯妍 女 七岁 就读于北京路荆江小学 9月入学学校一起购买保险,小孩于九月底因为病毒性感染住院(荆州中心医院)治疗,住院十日花费五千多远,出院后通过学校联系保险公司补齐所有住院保险报销明细后,期间由于保险公司说保险单还未下发,几经周折于10月底交于保险公司受理。 11月30日接到保险公司电话,说不予报销。说什么观察期三个月(这个我根本就没听说过),请问我小孩不是先天性疾病,这个属于突发性的,凭什么人寿说不报就不报?别人说中国的商业保险就是个笑话,我现在算是相信了!请有关部门给予说明,谢谢!

来信时间2017年12月16日 16:50 来信人张峰

受理回复

市直部门 中国人寿:尊敬的张峰先生: 您好!我公司接到转来的投诉后,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诉求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对您答复如下: 1、我公司经与北京世纪联合公司核实:您女儿张芯妍于今年9月份在荆江小学一年级入学时,自愿购买中国人寿学生保险,由于您未及时收悉《学生保险服务告知单》,导致您未能知晓学生保险合同条款,对首次投保学生保险及90天等待期的保险免除责任不认可,因而对本次理赔产生异议。 2、收到您的诉求后,我公司迅速行动,安排专人对您反映的事情进行核实及协调处理。公司在本着尊重事实、依法合规、合情合理的原则下,充分保障您的合法利益,您对我公司的处理意见也表示同意和认可。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公司表示真诚的歉意。今后我们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督,并将根据客户的意见及时改进服务举措,提升满意度。

回复部门市直部门 中国人寿 回复时间2017年12月18日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