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投诉】入职一年多才签合同,签订合同一年后仍未购买社保 |
来信时间: | 2020年06月04日 |
来信人: | 龚女士 |
内容: | 入职一年多才签合同,签订合同一年后仍未购买社保,请问怎么处理? 是协商补签订后的社保还是重入职开始补齐,如果单位不给补怎么办? |
答复时间: | 2020年06月05日 |
答复部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其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若单位违反其规定,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所需材料:个人书面申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等,以便调查处理您所反映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