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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热线
标题:
【咨询】离婚后购房合同办证
来信时间:
2020年07月07日
来信人:
石先生
内容:
男方父母出资购房,购房合同上只写了女方名字,还没交房办证。现在因感情问题协议离婚,协议房子归男方所有。请问以后办证需要什么材料,女方需要到场协助办理吗?或是通过公证离婚协议后就不需要女方到场办理?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0年07月08日
答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电话与诉求人沟通,已告知诉求人相关规定,诉求人表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