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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石首市2022年农村低保评定标准

各位领导好: 目前了解到村里正在对困难群体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我这边主要想了解一下,下堰口村对2022年低保户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以及此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所产生的大数据对比明细,是以哪几项为重点会对原来低保户是否会取消产生影响? 以上,希望各位领导百忙之中能抽空答复。谢谢!

来信时间2022年03月03日 12:13 来信人李先生

受理回复

1、石首市低保家庭评定的标准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700元/月(城市居民),6100/年(农村居民)的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规定,给予按标补差最低生活保障。 2、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包括内容: 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 家庭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激动车辆、房屋等不动产;股权、股份、债券;其他财产。 3、按照湖北省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 联系电话:7283577

回复部门石首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2022年03月04日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