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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实施后办理抵押的不动产,如没有约定且申请转让的情形,应当由受让人、抵押人(转让人)共同申请。请问以上所述的共同申请,可以在哪里办理,所需什么材料?耗时大概多久?
来信时间2022年09月01日 17:27 来信人顿女士
诉求人您好,您的问题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如抵押合同未对抵押期间不动产转移进行约定的,诉求人可和产权人共同到我中心登记窗口提交转移登记申请; 2.因诉求人的不动产涉及抵押,为避免后续抵押登记问题,建议诉求人向抵押银行进行沟通,签订抵押变更合同为宜。
回复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回复时间2022年09月02日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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