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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缴存荆州市公积金,在荆州使用商贷购房,咨询申请商转公的条件?
来信时间2023年09月16日 13:53 来信人市民
诉求人您好,商转公贷款申请对象为:1、在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或下辖的县市区中心、办事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商业住房贷款所在地,商转公贷款申请所涉抵押房产均在荆州区域,且住房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贷款。2.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早于商业住房贷款发放时间,申请商转公时账户状态正常,公积金已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账户余额不低于3000元。3.在商业银行已办理用所购自住住房作抵押,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4.商业住房贷款尚未结清,所购房已转为现房,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5.同意以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所购房屋办理抵押,且该抵押房屋在原商业贷款结清后,不存在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的情况。6.同意结清原商业银行个人购房贷款。7.在借款人无力结清原商业贷款时,同意公积金中心使用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原商业贷款,及其他与此贷款相关的费用,且无需本人同意。(仅对商贷直转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仍不能结清商贷的,启用此条款)8.符合中心规定的其它贷款条件。如诉求人满足条件,可先递交材料。
回复部门12345话务员组 回复时间2023年09月16日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