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疫情防控
发布时间:2021-11-29 10:23
来源: 荆州疾控
字体大小:大中小
接种新冠疫苗是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前期已经为12岁以上的人员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在前期疫苗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我国加快了新冠病毒疫苗在3-11岁人群中使用的相关研究。
根据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的专家论证意见,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3-11岁人群中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与18岁以上的人群没有显著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