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04 10:30
来源: 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字体大小:大中小
偿还商业银行购、建房贷款申请提取的,在正常还贷一年后,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一年内的还贷款流水明细账或还款存折,经核查人民银行征信网查证贷款情况属实后,按住房公积金中心所规定的提取还贷方式及提取额度办理相关手续。
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建房贷款的,在正常还贷一年后,可凭身份证选择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提取方式和额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