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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1-04 10:41

来源: 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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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申请款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及所在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无欠缴;

(2)购买、建造、修自住住房行为真实且行为发生不超过一年;

(3)个人及配偶信用良好;

(4)有稳定的收入、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5)购房套数或房贷次数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6)购、建、大修自住房时没有办理公积金提取;

(7)同意选择本中心规定的偿还、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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