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通知》,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全省62家试点医疗机构结算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无需备案。
去年,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要求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确保2021年底基本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我市于3月底前完成了省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改造和测试验收,具备了开通直接结算的条件,目前,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全省62家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已开通异地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据悉,下一步,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将按照合理分布、稳步增加、各级别兼顾的原则,继续扩大试点医疗机构,鼓励有意向的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异地门诊费用结算,尽早实现各县、市、区都有一家异地门诊结算医疗机构的目标。同时,还将加快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测试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