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便民提醒

好消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用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2-01-17 08:07

来源: 荆州公积金

字体大小: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重要消息,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意见(试行)出台。

提取对象

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提取金额

不超过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的实际支付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施工许可批复之日起24个月内。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是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2.本人荆州市一类银行卡。

(二)加装电梯材料

1.县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对本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施工许可批复文件及验收合格证明;

2.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加装电梯协议(费用分摊协议);

3.实际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发票或专用收据;

4.加装电梯项目个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受理审批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经审核确认后办理。

各县市公积金中心及江北办事处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