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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19 16:25

来源: 中国共产党荆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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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3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荆州市委开展了营造“三个环境”专项巡视。2022年11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荆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市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结合实际,严抓整改、力促落实,完成好“后半篇文章”。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带动全市各级各相关单位坚决抓好整改。2022年9月30日,接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初步意见后,市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在市委主要负责人赴京参加党的二十大期间,市委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市直部门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2年10月28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接受省委营造“三个环境”专项巡视相关情况,并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2023年2月6日,市委常委会召开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行对照检查发言,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推动巡视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二)坚持分工负责,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荆州市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落实省委营造“三个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推进全市巡视整改工作。严格对照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将反馈问题细化为具体整改任务,逐项逐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逐一确定市分管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根据分工,积极认领任务,带头研究整改工作,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各责任单位积极主动承担整改任务,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整改。

(三)坚持严督实导,强力推进监督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荆州市纪委监委收到省委第七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83件(含交办件5件),截至目前,已办结76件,办结率91.6%,立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其他组织处理1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把巡视整改监督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开展稳增长专项监督,综合运用集中式、专题式、机动式、点穴式等方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市委组织部将巡视反馈问题纳入2022年度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内容,在年度考核中重点考核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营造“三个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效,将营造“三个环境”情况纳入干部考察、任职谈话内容,推动整改落实落地。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研讨交流不够问题。坚持立行立改,2022年10月31日上午,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5次集体(扩大)学习暨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会议。会上,4位市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做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实施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有差距问题。荆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在全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战略中知方位、明路径、找答案,系统谋划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2022年11月20日、12月10日先后召开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决定。形成了荆州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宜荆荆都市圈规划、专项规划等一批规划成果,明确了发展目标、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坚持强化系统观念,运用统筹方法,坚持规划引领与落地推进并重,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起势见效。

(二)落实稳增长措施效果不佳方面。

1.关于社保缓缴政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通过媒体、12333平台、QQ群、微信群等线上方式和发放宣传手册、办事指南等线下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安排专人对12333服务热线和政务服务网上咨询进行回复。走访企业,面对面宣传助企纾困政策,确保缓缴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优化社会保险费缓缴经办服务,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和“网上办”、“不见面办”服务方式,积极主动对接各类市场主体,分类做好服务保障。切实维护参保职工权益,对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的,不因缓缴社会保险费而影响职工的个人权益。做好缓缴企业的延期补缴工作,对已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及时告知在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逐月或一次性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保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引导企业积极办理。截至2022年底,荆州市共缓缴社会保险费5173.3万元。

2.关于稳岗就业政策落实有差距问题。进一步明确政策规定,针对一次性扩岗补助,在前期工作细则基础上,明确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针对一次性就业补贴,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策口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人社服务企业“十问十帮”、人社专员制服务、人社政策进万家等系列专项政策宣传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点对点将稳岗就业政策送达企业,加强对县市区工作指导。进一步畅通经办渠道,积极主动联系对接企业,及时快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落实。进一步优化线下受理经办流程,企业对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截至2022年底,全市为招用符合条件3369人的680家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36.9万元。

3.关于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加强规划和制度建设,结合省市《流域综合治理与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编制《荆州市强县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7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方案》,推动各县(市、区)争先进位、比学赶超,抬高全市县域经济底板。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出台《印发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了提振汽车消费、促进以旧换新的政策措施。市经信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及第三批补贴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组织130多家经销商进行培训,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兑现补贴。组织开展“乐享生活嗨购荆州”、“荆州吾悦买车趣”、“奇瑞星途双十二团购会”等汽车展销活动,组织发放汽车加油券0.68万张,发放金额54.28万元。2022年,荆州市限上汽车类销售额80.4亿元,同比增长9%,其中新能源汽车销售额5.47亿元,同比增长255.1%。

4.关于部分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完善推进机制,实施市领导包保联系重大项目、“双月项目述职”机制。每季度开展项目集中开工、集中拉练,督促项目落地见效。加强项目调度,加快推进亿元以上、省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开展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周监测、月调度”,推进项目早日开工。强化要素保障,积极申报中央和省预算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加强用地保供,积极争取项目能耗指标,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2022年开工亿元以上项目572个,完成投资462亿元。

5.关于营商环境基础比较薄弱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出台《荆州市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建立“1+2+N”政策体系,推进营商环境大转变。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强化业务培训,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强化惠企政策落实,畅通市场主体投诉渠道,提升企业获得感。2022年,荆州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考评中位列第七,是进位最快的市州。在2022年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荆州市进入全国评分前100位城市行列。荆州市成功入选商务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18个投资热点城市。各县(市、区)在湖北省2022年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中进位明显,排名有较大幅度提升。

6.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问题。切实提高“双随机、一公开”覆盖率,对照《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及时更新完善省双随机监管系统中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归尽归、应并尽并。采取定期通报、点对点督导督办等方式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对应抽查事项的检查工作,切实压实各单位责任。使用统一双随机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工作,对于有本系统自建双随机平台的,将部门系统平台和统一平台数据进行对接,扩大监管覆盖面。荆州市2022年度抽查监管事项覆盖率达99.5%,居全省前列。

7.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积极开展“十问十帮”活动。市委每双月听取市“四大家”领导帮扶工作述职,市工业办对问题清单化台账记录、项目化跟踪督办。制发《关于完善“十问十帮”活动问题收集办理反馈机制的通知》,强化问题跟踪督办,提高工作质效。2022年10月疫情期间,市工业办组建三个专班,对城区工业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服务,指导各县市开展走访帮扶。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引导结对帮扶干部开展蹲点服务,打造助企服务“升级版”。在“十问十帮”温暖行动的强力推进下,2022年,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增幅、工业技改投资增幅均居湖北省前列。

(三)安全稳定工作不够严实。

1.关于落实长江大保护措施不够实问题。深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市政府、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现场调研督办。落实细化关改搬转“一企一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安全有序推进,确保限时验收销号。抓紧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建立项目简报、月报、季报、半年和年度总结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开展项目现场检查督办。2022年11月21日-22日,市山水办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各地子项目实施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实施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督导。加强重点河流湖泊整治。开展洪湖水质监测和科学研究,按时序进度推进洪湖退垸还湖工作,开展污染治理、推进洪湖大湖划界确权、推进洪湖清淤、全面布设洪湖流域水质监测、实施生态调水工作,开展入湖排污口整治及生态修复。加强北新河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定期开展巡查,推进滩桥镇雨污管网建设,开展沿线畜禽养殖规范化整治,对沿线工业企业排污口进行整治和开展定期监测。加强四湖西干渠水质整治,积极争取中省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开展城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管理,推进解决工业园区雨污分流问题,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进度。

2.关于防汛抗旱保障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有序推进松滋江堤整治项目、荆南四河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前期工作。松滋江堤综合整治工程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项目部分内容已纳入长江干流堤防提质升级工程荆州段项目。荆南四河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洪湖东分块蓄洪区蓄洪工程、江陵县颜家台等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项目基本完工。洪湖东分块蓄洪工程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套口进洪闸、补元退洪闸、内荆河节制闸、腰口泵站、高潭口二站五大建筑工程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颜家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已完工。松滋市文家河水库信息化设施基本完建待投入使用。将松滋市文家河水库雨水情测报、视频监控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的提档升级纳入松滋市水库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对于部分部门履职不够到位问题。市住建局加强对中心城区瓶装液化气站点无证经营的管理,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气点”非法经营。截至目前,已关停23家无证经营点,累计下达执法文书22处、正在整改或者搬迁16处,指导燃气企业建立了4处符合条件的站点。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整治,围绕“四强”措施,累计检查项目205个,发现隐患604处,下达限期整改70份、停工整改10份。加强现场检查和曝光警示。2022年,全市建设领域累计发生事故16起、死亡17人,同比分别下降23.81%、26.09%。按照部、省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自建房(包括经营性自建房)的鉴定与整治工作。市发改委加强油气管道隐患整治,制定“一患一策”油气管道隐患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隐患销号制度,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调度和通报,先后组织召开3次专题督办会议,多次深入隐患一线会商协调房屋拆迁和管道迁改施工。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市已完成42处油气管道隐患整改工作。开展工贸领域“百日清零”行动。督促全市涉粉作业10人以上的55家粉尘涉爆企业自查自改、省级核查、市级交叉检查,对31家涉及“粉六条”重大隐患企业的53条重大隐患进行整改。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交办督促县(市、区)应急局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开展危化领域隐患问题专项复查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管理,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4.关于安全生产执法不够规范问题。开展文书制作、案卷评查活动,对各县(市、区)2022年度已结案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及指导。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督促指导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执行,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部分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责任。

5.关于应急保障能力薄弱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由市国动办牵头,荆州军分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市产投集团等单位共同建设综合训练基地,将应急物资储备库作为综合训练基地中的子项目。目前,已完成了项目选址和立项,正在开展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招投标,进行场地平整、施工用水电路等工程。

6.统筹校园安全不够有力问题。通过购买服务、托管保障、自主招聘等方式对“两专”人员进行配备,全市589所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率达到100%。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每月定期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妥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整改销号制度,利用寒暑假集中施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进中小学食堂智慧监控平台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学校食堂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实施方案和建设指南。截至目前,全市1186所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已完成1062所,完成率达89.5%。

(四)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不够深入扎实方面。

1.关于走访调研不深入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坚持立行立改,多次下沉联系社区、企业、乡村联系点,做到深入细致走访,收集企业和群众反馈的问题,切实解决了一系列实际困难。全市上下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各单位责任,积极推动走访调研工作走深走实。

2.关于部分“三张清单”不够扎实问题。强化统筹,明确各地各单位不得将市“四大家”领导下基层发现的问题作为本地本单位下基层发现的问题;对2022年5月前已经解决的问题和属于单位本职工作的问题不纳入“三张清单”;对“三张清单”中重复的问题进行合并。将已经完工的项目和与工作计划重合的项目从任务清单中删除;对问题描述不准的进行规范描述,推动将群众反映的新问题困难及时纳入“三张清单”,有力推动各项问题按时序进度销号。

三、坚持深入整改,持续营造“三个环境”

下一步,荆州市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丝不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增量提质、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统筹做好强信心、稳增长、防风险、推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推动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起势见效,为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做出荆州贡献。

1.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全市上下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巡视整改往深里走往实里走。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长期坚持、逐步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用力,力戒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直至彻底整改到位。

2.注重建章立制。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反思省委巡视组指出各项问题背后的制度性、机制性原因,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努力消除风险隐患,堵塞漏洞,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3.持续推进监督检查。支持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期间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确保逐条处置到位。持续开展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应付拖延、相互推诿的坚持追责问责,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6-8465992;电子邮箱:jzswd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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