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1993〕价费字164号)。
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护照首次120元/本、换补发120元/本;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60元,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