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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4 09:12
来源: 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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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补贴期限内,持有湖北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乘用车,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
报废或转出的老旧乘用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且2021年9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