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2-10-09 18:18
来源: 松滋市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大中小
1、申请对象:省内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个体经营者。 2、申请条件:在《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