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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对象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2-05-13 09:20

来源: 荆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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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荆州市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对象及标准?

一、返还对象及标准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 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二、返还方式

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企业申报,由人社部门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后,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资金政策受理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资金用途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以及技能提升培训。

四、联系方式

人:荆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7168516544  0716—8517122

QQ群:651231210   107026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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