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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

发布时间:2022-10-26 11:19

来源: 松滋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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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军人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军人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

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后1年内,还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各地公安机关依据退出现役高校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从原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户口迁移手续。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在落实接收单位后,可以凭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通知书》,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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