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流程手续
购买商品房网办流程
哪几类人群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契税征收政策
契税补贴优惠政策及所需材料
购房补贴时间
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补贴地点及电话
公积金政策
注意事项

购买商品房流程手续

一、签订购房合同

认购书:选定房源后,先签订认购书,缴纳定金。

正式合同:在约定时间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首付款。

合同备案:开发商将合同提交给房管局进行备案。

二、办理按揭贷款(如需)

准备材料:准备个人收入证明、征信报告等相关材料。

选择银行: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提交申请: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等待审批。

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审批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

三、缴纳税费

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价格缴纳契税。

维修基金: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其他费用:如印花税、登记费等。

四、办理房产证

提交材料:向房管局提交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

缴纳费用:缴纳房产证办理费用。

领取房产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房产证。

购买商品房网办流程

哪几类人群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契税征收政策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契税补贴优惠政策及所需材料

优惠政策: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公寓),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70%予以补贴。

所需材料: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含二手房),不动产登记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购房补贴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公寓),同时网签备案时间也在2024年11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享受补贴。

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共性

购房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受人银行卡号信

招硕引博人才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原件、荆州市招硕引博人才购房补贴审核专用凭证

其他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毕业证,学信网或中国留学网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学历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遗失请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二孩及以上家庭

结婚证、一孩、二孩及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户籍在荆州市行政区域内(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江陵县、监利市、洪湖市、公安县、石首市、松滋市)

农村户籍

如户口簿首页显示农业家庭户口则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户籍改革后登记为居民户口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

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原始户口是农村户口,因参军入伍户口注销的,可提供原始户籍证明材料,享受农村户籍叠加

退役军人

退役证或转业证。(如遗失请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烈士遗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因公殉职的警察家属(父母、配偶或子女)

军队、公安部门颁发的证件,结婚证。(如遗失请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申请补贴地点及电话

(一)荆州区

咨询电话:0716-8433212(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咨询(申报)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发展大道科创园公共服务基地B栋(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二)沙市区

咨询电话:0716—4156528(沙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咨询(申报)地址:荆州市沙市区东岳路15号沙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三)荆州经开区

咨询电话:0716-8335568(综合窗口)

咨询(申报)地址: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荆州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

(四)荆州高新区

咨询电话:0716-4155343(荆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咨询(申报)地址:荆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荆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五)纪南文旅区

咨询电话:0716-8630775(纪南文旅区政务服务中心)0716-8681840(文旅区住建局)

咨询(申报)地址:纪南文旅区凤凰街道办事处(纪南文旅区郢东路与高岳路交叉口南约150米)

公积金政策

①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70万元;仅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实际可贷最长年限为距离其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单边最高为40万元,双边最高60万元;若一方为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限额按照《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通知》文件执行,即单边50万,双边70万。

②对持湖北省“楚才卡”人员,实行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实际可贷贷款额度的3倍;对荆州市“招硕引博”人员,实行博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实行可贷贷款额度的1.5倍,硕士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实际可贷贷款额度的1.2倍;

③对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我市现行额度的1.5倍,对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享首套房贷款政策;

④对“公共服务”人员实行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为实际可贷贷款额度的1.2倍。


注意事项

1.购房补贴:申请人必须在2026630日前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完成购房补贴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2.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在6个月内凭不动产登记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从不动产登记证发证之日起计算),完成契税补贴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3.申请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必须与签订网签备案合同的买受人为同一人。

4.2024118日前,已购买且网签备案的商品住房,为享受新政策,采取撤销、变更商品住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后,再次办理同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或在同一小区更换房屋的,不能享受购房房款补贴和契税补贴。

5.购房补贴发放后,如有注销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6.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追缴已经领取的购房补贴,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的,依法追究企业责任,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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