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艳红,女,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7月生,湖北监利人,1988年12月参加工作,生前系监利市人民法院龚场法庭原庭长、一级法官。2021年1月10日,陈艳红因病医治无效,不幸去世。
在32年的审判生涯里,她的足迹踏遍了辖区乡镇的每个角落,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000余件,无一件引发当事人缠讼上访,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田埂上的法官”。她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荆州市优秀共产党员。
32年奉献,倾一腔热血护群众安宁。
10多年前的一天,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陈法官快来,出事了!刘师傅去世,他家人正堵在老王家闹!”
一个多月前,老王雇刘师傅建房,不料施工发生意外,刘师傅受伤住院治疗。刘师傅家属向法庭递交了诉状,可还未等刘师傅出院做伤情鉴定,他却突然去世。
意外死亡,矛盾尖锐,如果不能及时妥善解决,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挂断电话,陈艳红立即往老王家赶。
“我爸是给你家盖房子死的,就得你家负责!”
“是他自己施工不小心受的伤,再说之前我也出了3万元医疗费。眼看他马上就能出院,却突然出事,我能有什么责任!”
还未进门,陈艳红就听到两家人激烈争吵,吵嚷着要去镇里、县里上访。
“吵不能解决问题,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才能早日让逝者入土为安。”陈艳红通过3个多小时耐心倾听、暖心劝慰,双方终于从剑拔弩张转为同意调解。
紧接着,又是4个多小时的释法理、说情理。老王同意赔偿,刘师傅家属也松口降低诉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下了调解协议。
从日上中天到月上梢头,连续8个小时紧张调解,陈艳红顾不上喝口水、吃口饭,直到为调解结果完成司法确认,她才长舒一口气。而如此案件,对于陈艳红来说不胜枚举。
32年坚守,献璀璨年华于田野乡间。
基层法庭工作负荷重、精神压力大,法官最易产生职业倦怠。每隔几年,法院就会对基层法庭法官进行调整。
“上调进城”还是“留守基层”?15年前,这道选择题就摆在过陈艳红面前。
“到城区法院机关去,不用再面对家长里短的纠纷,还能接触到大案要案。”同事们都为陈艳红高兴。
“我比其他同志对乡镇的社情民意更熟悉,做起工作来会更自如,也更有效率。”院领导最后一次征求意见时,却听到陈艳红这样的回答。
而那一年,陈艳红的儿子刚刚小升初到城区上学,她安顿好孩子的生活,毅然选择留守龚场法庭。
此后的多年,陈艳红至少3次面对“上调进城”的机会,而她的回答始终如一:“基层法庭的工作,很适合我。”
那么是怎样的力量让陈艳红坚守基层法庭32年?
大家在陈艳红撰写的一份“谈情说法”基层法官调解工作体会中找到了答案:“法庭,是那些因纠纷产生心灵苦痛的人们的出口。我能力有限,但我愿尽己所能给他们以安慰。”
正是这一脚脚泥、一趟趟奔走、一句句暖心话,沉淀下这一份深沉的为民情怀。32年,奔走基层,她用理想与大爱,守护群众安全;32年,不懈努力,她用奉献与年华,守卫社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