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策速递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8〕42号

发布时间:2018-10-30 17:00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网

字体大小: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8〕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30日

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创〔2016〕37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7〕80号)精神,结合荆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着力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着力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才等创新力量,着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着力提升政府创新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到2021年,全市以实施创新主体培育、推进产业创新、创新载体建设、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创新科技金融、创新科技扶贫、创新生态营造等八大创新工程为抓手,建立具有荆州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科技竞争力在长江经济带沿线同等城市位居第一方阵,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一)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300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的20%;高新技术企业主营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收入的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达到480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5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至0.38吨标准煤以下,新增省级以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30家。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重点发展现代装备制造、

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1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8%。

(三)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达到160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2件;万人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40件,中国驰名商标30个,中国名牌、湖北名牌产品150个。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45亿元。

(四)创新投入显著增加。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5%,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财政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4.2%,科普经费投入超过人均1.2元。科技投融资体系基本建成。

(五)创新环境更加优化。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30人。社会管理创新再上新台阶,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8%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高等教育比例达到20%,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600名以上。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2%,湿地保护率达到6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1.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以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为引领,以凯乐科技、恒隆集团、美的冰箱等特色龙头企业为依托,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过1亿元的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年度主营业务应纳税收入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连续三年主营业务应纳税收入总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快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从源头激活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创建创新型企业的热情,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深入推进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

2.实施专利、品牌、标准三大战略。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职务发明每件奖励5000元,获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给予职务发明专利权人每件5万元奖励,非职务发明按照2万元/件给予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优秀专利奖和湖北省优秀专利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和2万元。对在我市实施专利转化,且实施该专利转化技术产品年度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发明人50万元的奖励。到2021年,全市年申请专利量达到6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3000件。围绕荆州支柱产业倍增工程、骨干企业壮大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实施《加快推进制造业品牌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力争到2021年,培育10家国内领先的品牌企业,建设100家自主品牌梯队,实现产业集群(聚集区)企业商标注册率达到90%。做大做强“荆楚味道”农业公共品牌,每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

鼓励企业积极创建荆江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名牌产品培育,建立健全领军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标准化工作。到2021年,百万人口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4000件,全市湖北名牌产品达到150个,中国驰名商标30个。(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实施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1.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以荆州开发区和荆州高新区为龙头,建设综合型孵化器和专业型孵化器。引导县(市、区)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建设专业孵化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科技创业孵化体系。到2021年,总孵化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600家,毕业企业数达到2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

2.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继续支持荆州市现有湖北省水产产业技术研究院,荆州市水产、光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长江大学非常规油气、主要粮食作物产业化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荆州清研汽车先进制造创新中心等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发展。2021年,在石油装备制造、油田化学、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现代农业、文化创意旅游等优势产业组建6个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

3.推进“一城三区、一区多园”建设,促进创新产业集聚。

加快现有工业改造升级,每年实施技改企业不少于350家;加速工业互联网建设,开展“千企上云”工程。以“一城三区、一区多园”为重点,围绕全市5个省级产业集聚区,按照国家沿长江经济带布局的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汽车、家电、纺织服装五大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快对应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建设,发挥产业集聚效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4.加强科技企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创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开发机构,培育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基地和优势学科领域。大力推广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厂、星创天地等新型孵化模式;支持传统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向专业化、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加速推进荆州开发区“双创园”项目、荆州区湖北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到2021年,力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达到10家,省级达到15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局)

5.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建立多层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制定完善有关中介机构发展的法律、规章,规范、引导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实施产业创新推进工程。

1.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凯乐量子通信为依托,打造千亿产值的信息安全通信产品总部制造基地;以恒隆公司为龙头,加强汽车零部件与整车企业之间的配套衔接,实现新能源汽车整车突破;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突破性发展雷达产业,积极申报省级军民融合示范区。重点打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石油石化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材料、白色家电、纺织服装等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2.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智能制造、“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为主要手段,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智能制造工厂、数字化车间为抓手,建设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和全国贯标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3.以科技为支撑提升发展现代农业。用智能化、精准化、电商化的思路发展农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荆州高新区示范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打造“中国绿谷”,大力推广“双水双绿”种养体系。实施生物育种工程,以湖北荃银高科、荆州农科院为依托,到2021年选育国家审定优质水稻新品种5—10个,累计示范推广面积达到2000万亩。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计划,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0家左右,培育壮大农业产业集群。争创省级农高区1—2家,将荆州建设成为江汉平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4.促进民生科技产业发展。在生态保护、污染防治、防灾减灾、交通消防、重大疾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医疗教育、人口老龄化、节能减排等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以大数据、“互联网+”为主要技术手段,搭建联防联动、响应迅速的综合应急服务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可追索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食药监管局、市卫计委、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

(四)实施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1.深化与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各项政策。积极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国家和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落实《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根据荆州实际,制定落实国家和省相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鼓励银行等机构支持企业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

2.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国有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机制。搭建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体系,实行“收集难题+企业定制+开发研制+推广转化”的链条式项目运行服务机制,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成功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加强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以在荆高校、科研院所为基础,组建湖北技术交易所荆州分所及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积极与中关村、武汉等国内创新及成果转化高地的技术转移服务中心对接,吸纳这些地区的科技成果来荆开展转化工作。开展技术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培训,打造一支熟悉科技中介服务业务的技术经纪人队伍。面向荆州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技术转移责任人与信息员制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制定科技成果首次商业应用转化扶持机制。设立荆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专项,通过“市场评价”方式和市级财政资金“定向、间接、有偿投入”的方式引导支持,构建科技成果首次商业应用转化扶持机制。在政府采购系统内,建立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优化知识产权的保护环境,加大违法成本。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实时解决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的专业化需求。提供特定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

(五)实施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工程。

1.创新人才管理和激励机制。改革分配制度,完善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的企业薪酬制度。建立以创新质量、创新贡献和创新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完善科研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对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励力度,省市科技项目人力资源费支出可达30%—50%。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经费的管理方式,允许科技人员在项目经费中获得劳动报酬。制定收入分配向重点人才倾斜的政策。完善创新人才奖励制度,重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荆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出台支持科技改革创新、为科技人员保驾护航的审计办法。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等一系列机制,加强“科技专家库”建设,向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智囊咨询”服务。2021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55万人左右,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30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科协、市科技局)

2.积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大力支持长江大学“国内双一流高校”建设工程,以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依托,利用在荆高校和科研院所、各类人才高端平台吸纳、承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荆创业、工作。坚持引人与引智、引团队、引项目相统一,通过刚性调入和柔性流动形式,采取多种方式,引进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通过成立欧美同学会、建立海外人才联络站等方式,加快建设海归创业园,组建“海智工作站”。进一步开展“招硕引博人才计划”,开展“学子归巢”“我选湖北·创在荆州”等活动,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和大学生双创人才。到2021年,力争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10人。(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实施“我选湖北·凤鸣荆州”计划,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服务企业。实施技能振兴计划,建立“人才+项目+平台”的人才培育开发体系,积极开展急需人才的滚动培养和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推广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共用、产学研合作培养、“现代学徒制”“订单式”培养等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企业家培育计划,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每年遴选一批中青年企业家与两院院士、知名专家学者结对培养,到沿海高校、企业游学培养。(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

(六)实施科技金融创新工程。

1.创新建立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设立市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准备金,构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风险共担机制,建立科技信贷专营机构补贴与补偿机制。加快组建市级融资担保集团,积极融入省级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与创业投资、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合作,创新交叉性金融产品。加大市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和省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银种子”计划,辅导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四板挂牌开展直接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依法按市场化方式自主选择建立“贷款+保险保障+财政风险补偿”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新模式,为中小企业专利贷款提供保证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

2.拓展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增添创新活力。设立政府科技创新种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型企业和企业科技改造,探索企业发行科技改造专项债券。加强省市资金结合,大力发展天使投资,探索采取“投资券”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活动的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3.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需求信息库、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信息库、科技金融人才库、拟上市科技企业信息库等数据库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园区、孵化器、产业技术联盟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服务功能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市经信委)

(七)大力实施科技扶贫工程。

1.引导贫困村发展科技特色产业。整合多方资源,开展“产村”合作,发展“双水双绿双果”等特色产业。3年扶贫攻坚期,支持一批贫困村科技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开展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市科技局)

2.大力推进信息化精准扶贫。利用“互联网+”,实施村级信息服务站信息屏、电脑、手机、IPTV等多元服务终端的应用普及。积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工程,提高精准扶贫的成效。(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

3.加强科技特派员服务精准扶贫能力。持续开展科技特派员扶贫机制,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实用技术、创业就业技术为核心,选派政治责任感强、创新能力强、掌握较强适用技术的科技特派员参与扶贫工作。强化市级的统筹培训力度,加强在培训师资、资金、基地等方面的建设,对市、县(区)、乡镇、村和企业的科技工作者进行分级培训,提高他们服务精准扶贫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4.组织科技下乡扶贫和实用技能培训。根据各县(市、区)资源禀赋和农村贫困户的实际需求,举办种养殖技术培训班,提高贫困户增收技能;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培养,提升创业项目带贫减贫效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

(八)实施创新生态的营造工程。

1.深化“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和登记成本。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管理办法,实施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办事程序,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工商局)

2.营造宽松包容、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展示中心,及时发布双创政策、信息,宣传双创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尊重创造、敢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双创精神,在全社会形成“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双创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科技局)

3.丰富双创活动,激活创新氛围。围绕国家“双创周”,联合省内外机构、高校院所、大企业等共同举办品牌性双创活动。支持各类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举办分享交流、创业培训、项目路演、创业沙龙,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路演、年年有大赛”,主动开展“走进高校、对接创客”。打造一批“品牌化、连续化、市场化、开放化”的双创活动品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科技局)

三、创建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10月前)。开展荆州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课题论证,向省科技厅、省政府、科技部申报实施方案,明确发展基础、建设思路、原则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出台落实相关政策,启动先导重点项目建设。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1月—2021年10月)。对照科技部“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指标”,深入推进“八大”工程,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监督,完善年度综合监测评价机制及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完成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任务。适时抓好中期评估,狠抓查漏补缺,及时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并于建设期结束前半年内开展建设情况总结验收。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年11月—12月)。完成方案确定的2021年目标任务,争取获得科技部批复,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总结创建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形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长效机制,促进荆州城市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全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的领导。各地要成立相应机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大创新投入。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年增长幅度高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幅度。自2019年起,每年全市统筹整合5000万元,作为荆州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专项建设资金。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支撑、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三)完善工作机制。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荆州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分工,按年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定期调度,加强监督,各负其责。强化协同联动,加快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确保创建工作全面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科协,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荆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崔永辉市长

副组长:钟芝清 常务副市长

曾庆祝 市委组织部部长

孙玉秋 副市长

万江平 市科技局局长

员:陈斌 市政府秘书长

陶润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剑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红平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

邵振东 市科协主席

裴德芝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熊善泉 市编办主任

万玲玲 市发改委主任

星 市经信委主任

冰 市住建委主任

陈儒华 市财政局局长

刘身用 市人社局局长

君 市农业局局长

张治根 市商务局局长

向华祥 市卫计委主任

兵 市环保局局长

姚友安 市统计局局长

鹰 市国资委主任

李启斌 市工商局局长

童德泉 市质监局局长

浩 市税务局局长

吴晓峰 市教体局副局长

石明悦 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徐中 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科技局,朱红平兼办公室主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