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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稳经济促就业一揽子政策措施细则出台

发布时间:2022-06-19 08:33

来源: 荆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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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2022年出现1个月以上亏损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至符合国家规定的17个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所属的困难企业(17个困难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企业在2022年出现1个月以上亏损的,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一)继续推广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发放模式,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30%已返还到位的继续补足20%;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包含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员),应就稳岗返还资金分配方式与使用劳务派遣和外包人员的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并形成协议,签订的协议一并提交人社部门备案。

(二)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县(市、区),可将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实施政策的统筹地区应留足2年备付资金。

(三)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同),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时享受1000元的就业补贴。就业补贴由属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由属地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上述政策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一)大力实施“我兴楚乡·能人返乡”工程促进荆州籍人员返乡就业创业,通过开展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项目以及市级示范乡镇、示范项目创建,提供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创业补贴、场租水电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精准公共服务、用地保障等扶持政策,2022年计划新增返乡创业6000人,带动就业18000人。

(二)开展劳务品牌“四个一”培育计划,2022年每个县(市、区)新增不少于1个劳务品牌、建设1个培训基地,针对每个劳务品牌扶持1家领军企业、建立1个行业协会。开展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对已纳入劳务品牌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劳务品牌专业培训,培训补贴标准最高可提高一倍。对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人员到劳务品牌企业就业免费提供服务并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20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认定一批荆州市级优秀劳务品牌、劳务品牌领军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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