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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8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3 09:57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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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18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截至2023年10月2日17:00 时)

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9月25日(第18批)交办我市的4件信访问题,截至10月2日,已办结4件。其中,查处属实的0件,不属实4件,责令整改0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受理编号

地区

举报的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一步工作

备注

1

SD2JZ202309250001

SD2JZ202309250003

沙市区

沙市区太岳路万象馨苑小区,有一家乐家湘厨餐馆的噪音特别大,油烟直接排放至小区内,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9月16日,沙市区工作专班到现场了解,发现该商铺已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处于停业状态。9月19日,社区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发现商家仍处于停业状态,员工已遣散。9月21日,再次上门发现已停止营业多日,店内设备正在处理,厨房停止使用,无油烟向小区内排放的情况。9月26日,上门发现该餐饮厨房正在进行装修升级,后续开业时间未定,投诉期内厨房并未使用过,没有产生油烟。

要求餐馆负责人在餐馆恢复经营后重视餐饮油烟问题,并做好与居民的沟通工作,确保油烟污染不扰民。

办结

2

SD2JZ202309250002

荆州经开区

反映荆州市纺印四路2号的荆州市佳源纺织有限公司1.违规生产拖把头化工产品,甲醛、盐酸严重超标;2.违规排放化工废水、废气,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3.该厂利用厂内管道在隔壁荆州市风冠毛巾制造有限公司、金瑞纺织或自己厂区进行非法生产。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1.9月26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佳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企业扩建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拖把头属扩建项目未生产,不存在甲醛、盐酸严重超标的情况。

2.佳源纺织有限公司为印染企业,不存在化工废水排放。生产废水均排入申联科技处理。废气主要来源为煮漂和拉幅工段,已建有喷淋塔收集,活性炭过滤等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3.经对凤冠毛巾、金纬纺织和佳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违规设置的暗管或着通道。

进一步加大对园区印染企业的日常监管。

办结

3

SD2JZ202309250004

洪湖市

信访人反映的洪湖市自来水公司取水口在老排水闸口旁边,取水时排水闸内的污水直接进入自来水管道内,可能造成饮水安全,希望取水口迁移。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不属实。

经查,老闸水厂原取水口在老排水闸口下游,因内荆河水质较长江水质差,考虑到老排水闸开闸放水期间可能影响老闸水厂取水安全,洪湖市湖源水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将老闸水厂取水口上移至老排水闸口上游400米处。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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