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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内区域协作协议书

发布时间:2022-09-23 16:12

来源: 荆州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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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鄂办发〔202115号)安排,为进一步做好省内区域协作工作,荆州市与郧阳区签署 2022年省内区域协作协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荆州市履行好帮扶责任,郧阳区强化主体责任,双方共同研究推动工作。

二、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帮扶措施。

三、荆州市向郧阳区提供财政援助资金1060万元。四、荆州市向郧阳区选派两名挂职干部、10名专业技术人员,郧阳区向荆州市选派两名挂职干部、10名专业技术人员。

五、转移郧阳区脱贫人口到荆州市就业,帮助脱贫人口20000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六、荆州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郧阳区乡村振兴,积极引导企业到郧阳区开展产业合作,投资企业数、实际投资额、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数和社会帮扶资金数逐年增长。

七、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协议落实,年底接受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省乡村振兴局、省检察院、荆州市、郧阳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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