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湖北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印发《关于集中式交办189个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的通知》(鄂环督改指文﹝2018﹞27号)指出,我市柳林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中石化柳林洲油库正在营业,未关停和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生活面源污染,棚户区改造区域部分居民未搬迁的问题。我市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问题整改。柳林洲油库为实现省、市政府提出的提前一个月关停的要求,已经安排油品日夜出库计划,在确保安全和环保的情况下,在11月30日前关停;柳林洲棚户区改造,已经做好两手准备,在加速征迁的同时,对未搬迁居民点的生活污水和垃圾采取了集中收集处置,现已完成整改。
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水源地环境问题完成整改销号备案程序》的要求,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7168810819;公示时间:11月19日-23日)。
荆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督查问题销号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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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 |
县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别 |
保护区类型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整改进展情况 |
问题整治完成情况 |
是否申请销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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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荆州市 |
开发区 |
柳林水厂 水源地 |
地级及以上 |
一级 |
工业企业 |
荆州市中石化柳林洲油库位于柳林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正在营业,未关停。 |
市政府与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共同成立了柳林洲油库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已成立“沿江油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6月21日,荆州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限期关闭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荆州石油分公司柳林油库的函》,责令于12月31日前关闭柳林洲油库。7月12日,市政府就中石化柳林洲油库迁建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国石化柳林洲油库迁建的纪要》。柳林洲油库为实现省、市政府提出的提前一个月关停的要求,已经安排油品日夜出库计划,在确保安全和环保的情况下,在11月30日前关停。 |
已完成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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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荆州市 |
沙市区 |
柳林水厂 水源地 |
地级 及以上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棚户区改造部分居民未搬迁。 |
制定征收与补偿工作方案,对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开展3次入户调查,不断更新完善各类资料。依照程序测绘评估,正式签约前入户率达100%。在推进居民房屋征迁工作的同时,已对暂未搬迁居民点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做好了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已完成原造纸厂、中石化柳林洲油库生活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池的修建,由湖北新一线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集中收集转运至荆州中环水业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居民点日常保洁、生活垃圾处置由湖北新一线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 |
已完成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