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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截至2021年9月27日)

发布时间:2021-09-28 21:48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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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9月27日上午,荆州共收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61件,已办结117件。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B202109220080

1.石首市市区渡口附近中石化油库停用四五年了长期不撤,影响市容。                                           2.渡口附近唯美驾校、育才驾校、华兴驾校、平安驾校都在江边上经营,破坏城市规划建设。

石首市

其他污染

1.信访人反映的石首市市区渡口附近中石化油库停用四五年了长期不撤,影响市容事项,经调查核实,北门口油库已完全关停,油罐、水上加油码头和输油管线等生产设施已拆除,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渡口附近唯美驾校、育才驾校、华兴驾校、平安驾校都在江边上经营,破坏城市规划建设事项,经调查核实4家驾校均在长江干堤以外,属于以山代堤范围,是利用租赁破产企业和长江干堤以外存量建设用地所办,不在石首市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该区域拟规划建设滨江休闲带,属实。

属实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上述4家驾校是使用存量土地,属历史遗留问题,石首市委、市政府将按照城市规划建设推进方案,本着尊重历史、逐年实施的原则,在推进滨江休闲带建设过程中,全面拆除驾校建筑。在此期间,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河道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强沿江生态环境监管,杜绝新增违章建筑,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已办结

2

D2HB202109220079

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世纪城附近郡泰医药化工、能特化工有限公司、益曼特化工有限公司、达一特企业排放的废气白天不臭晚上臭,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持续投诉了很多年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开发区

大气

信访人反映“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世纪城附近郡泰医药化工、能特化工有限公司、益曼特化工有限公司、达一特企业排放的废气白天不臭晚上臭,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持续投诉了很多年问题依然没有解决”的情况属实。
(一)信访人所反映化工企业的现场调查情况
1. 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9月2日、3日、12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于9月2日、12日夜间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取样监测,均符合厂界臭气浓度及大气环境质量要求(监测期间该单位2、3、5、7车间正常运行,生产负荷60%)。
2.能特科技有限公司,9月12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9月12日夜间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取样监测,均符合厂界臭气浓度及大气环境质量要求。(监测期间该单位生产线正常运行,生产负荷约为80%)
3.湖北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9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于9月2日、12日夜间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取样监测,符合厂界臭气浓度及大气环境质量要求。(监测期间该公司生产线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90%)
4.湖北达一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因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未完成,针对尾气塔吸收液液位补充不及时造成酸性尾气吸收不充分的问题,处于自行停产整改中。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9月12日夜间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取样监测,符合厂界臭气浓度及大气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4家化工企业均未发现在夜间偷排或者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仍会对周边小区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近年荆州开发区化工企业整改情况及成效
2018年,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荆州开发区园区异味扰民问题开展了全面诊断,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荆州开发区(东区)大气环境问题诊断及整体解决方案》,对园区企业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分析,通过现场调研,结合企业环评、验收等资料,共发现问题 128 个,其中 6 家重点化工企业 79 个,其他 14 家非重点企业共 49 个。针对诊断发现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了20家企业的“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和11家涉气企业深度治理“一企一策”整改清单,按照“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推动相关企业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目前正在推动部分重点化工企业持续开展深度治理工作。
经过整治,2020年以来,东区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有效巩固和提升,环境信访投诉量大幅降低,2021年7月发放调查问卷850份,群众认为有改善的占比93.88%,较2019年7月的80.66%提高13.22个百分点。

属实

(一)严管现有化工企业存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速技改升级,加大环保投入,督促企业废气污染问题整改到位,运行管理到位,持续推进污染源深度治理。
(二)加快落实《荆州市园区大气环境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督促重点废气排放单位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切实加强企业废气排放监管。
(三)推动实施科技部《长江流域中游大型综合性工业园区全过程大气污染防治支撑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督促相关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工作。
(四)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无人机巡航监测方式,加大监管和监测频次,对园区涉气企业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污行为。
(五)督促安道麦公司加快老厂区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阶段性办结

3

X2HB202109220127

2018年5月峰口镇人民政府以修省道仙洪公路为由,借环保治污整改之名搞“一刀切”,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情况下,将峰口镇建桥村的绿园畜禽养殖场违法关停。峰口县人民政府以该公司名义套取国家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虚报冒领修省道仙洪公路房屋拆迁补偿款并截留挪用。

洪湖市

其他污染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的“2018年5月峰口镇人民政府以修省道仙洪公路为由,借环保治污整改之名搞‘一刀切’,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情况下,将峰口镇建桥村的绿园畜禽养殖场违法关停。”事项,经调查核实,不属实。2017年5月洪湖市人民政府为了规范畜禽养殖发展,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下达了《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市畜禽养殖场关停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洪政办发〔2017〕24号)。根据该文件的规定,绿园养殖场所在地被划分为限养区,需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等相关整改工作,而该场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6月整改一直未达标,也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养殖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2018年6月,峰口镇人民政府下达《关停通知书》,同时依法对该养殖场予以关闭。综上所述,不存在“借环保治污整改之名搞‘一刀切’,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情况下,将峰口镇建桥村的绿园畜禽养殖场违法关停”的情况。
2.信访人反映的“峰口县人民政府以该公司名义套取国家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虚报冒领修省道仙洪公路房屋拆迁补偿款并截留挪用。”事项,经调查核实,不属实。峰口属乡(镇)级行政区划,信访人关于“峰口县”的表述错误,应为“峰口镇”。2018年6月,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征得绿园养殖场土地持有人峰口镇建桥村委同意后,对该场部分员工宿舍予以拆除。通过测算,拆除面积为182.63㎡(砖瓦房:22.8m×7.51m+22.8m×1×0.5m)。参照我市相关征地文件所对应标准,计算出补偿金额含其他共计73040元,且该补偿金已于当年下拨至建桥村集体账户上,峰口镇信访专班多次劝解该场业主张正红领取宿舍拆迁补偿金,因其个人原因一直未领取,故不存在虚报冒领及截留挪用一事。

不属实

由于该场业主张正红对关闭该场的补偿资金标准提出异议,认为应参照洪政办发〔2017〕24号文件补偿标准即每平方300元,而该文件的规定是对2017年期间完成关闭的养殖场每平方米补偿300元,该场不符合要求。为了妥善处理养殖场相关问题,2018年4月10日洪湖市第九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关于落实畜禽养殖场关停补偿资金及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洪牧医文〔2018〕3号)意见,出台了针对2018年期间关停养殖场最高100元/㎡的补偿标准。经专业测评机构对其养殖场进行实地丈量,补偿金额为416603元(4166.03㎡×100元/㎡)。但该场不接受此方案,坚持要求按照2017年关闭标准即每平方米300元进行补偿,总金额120万元。另于2021年3月29日其又提出20余万元经营损失费的补偿要求。因其诉求缺乏政策依据,导致峰口镇与该场业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3月31日,省信访局领导到峰口镇建桥村进行了实地核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省信访局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对该场业主张正红信访件进行了重新梳理,认定张正红的赔偿诉求不合理,而张正红也于5月19日分别向洪湖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递交了复核申请。在两级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委员会出具了《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之后,峰口镇信访专班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6日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再次告知其本人,张正红依然无明确答复,表示不服从意见。
对此交办问题,我市高度重视,副市长周智虎现场督办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峰口镇和市农业农村局多次与该对象进行磋商,但双方一直因补偿金额有巨大悬殊而导致化解进度缓慢。对此,峰口镇信访专班将继续耐心与张正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以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已办结

4

D2HB202109220032

公安县斑竹垱镇五家场村三组村支部周围污水改造收集未落实到位,居民的生活污水没有进污水管网,全部自排,污染环境。

公安县

2021年9月23日,公安县斑竹垱镇镇长李程程带领镇工作专班,到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经查,伍家场村三组有农户87户,完成污水管网改造51户,血防改厕8户,沼气改厕1户,还有27户未进行厕改(其中21户常年在外,无法进户改造;不具备施工条件6户)。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1. 会商整改方案。公安县斑竹垱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商议解决方案。决定成立专班对伍家场村三组居民生活污水进污水管网改造情况进行处置。
2. 分类实施整改。根据不同情况分类进行整改:对21户常年在外的村民,平常加强联系沟通,回村后立即安装三格式化粪池;对6户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村民,采用接管道连接进主污水管道,或者修建玻璃式污水处理器处理生活污水。
3. 建立监管机制。斑竹垱镇安排镇、村干部对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加强跟踪管护,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已办结

5

X2HB202109220048

荆州市石首市湖北瀚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存在长期超标的现象。企业自报二氧化硫浓度排放标准限值为每立方米400毫克。湖北瀚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废气监测点1在2020年7月到2021年9月间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过了每立方米400毫克,该企业的排污超标问题十分严重。

石首市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存在长期超标事项,经调查核实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因设备异常,该公司废气在线监测数据超标7次,2020年12月10日至今该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未超标。2021年9月26日,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对湖北瀚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了废气检测,检测结果如下:二氧化硫≤156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586毫克/立方米,均未超标,属实。

属实

1、督促湖北瀚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2020年8月投资1500万元新建成一套备用废气处理设施,2020年12月投资100万元更换1572条除尘布袋,2021年1月投资400万元新增一套静电除尘设备投入使用,2020年12月底投资10万元,新建一条温度补偿管,用于切换备用环保设施系统预热。目前,已基本解决备用设施切换后短时间实现达标排放,保障了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2、对该公司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对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已办结

6

X2HB202109220042

荆州市沙市区荆州市经纬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氨氮排放浓度存在明显超标的情况。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在2021年1月到3月期间,氨氮排放浓度明显超标。

开发区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该企业生产废水经专管排至荆州申联科技有限公司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不存在氨氮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的问题。

不属实

进一步加强对荆州市经纬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督管理。

已办结

7

D2HB202109220015

荆州市石首市横沟市镇沙包洲村3组李运强养了14头牛,没有修建化粪池,污水进入沟渠,臭味扰民。

石首市

信访人反映的李顺祥肉牛养殖没有修建化粪池,污水进入沟渠,臭味扰民的事项,经调查核实,养殖户李顺祥未修建化粪池,养殖产生的废水直排至牛舍后的小沟,养殖牛舍距最近的农户约50米,现场有异味,属实。

属实

1、督促养殖户立即修建化粪池,储存收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废弃物,进行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2、督促养殖户加强养殖环境整治,定期对养殖场所进行消杀。
下一步,石首市委、市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属地乡镇督导养殖户李顺祥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已办结

8

D2HB202109220002

1.荆州市洪湖市府场镇昌华集团宿舍院子里有垃圾堆,异味扰民。2.中府河与黄家嘴人工坝上有垃圾堆,中府河水质浑浊,无法养鱼、无法生活使用。

洪湖市

1.信访人反映的“荆州市洪湖市府场镇昌华集团宿舍院子里有垃圾堆,异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属实。
洪湖市府场镇没有昌华集团,只有昌发集团,其宿舍院子是居民小区,位于洪湖市府场镇迎龙老街,小区内居住16户,居民40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小区内两个翻盖垃圾桶,由于中秋节期间生活垃圾量陡增,保洁公司转运不及时,产生了异味扰民的情况。
2.信访人反映的“中府河与黄家嘴人工坝上有垃圾堆”事项,经调查核实,属实。洪湖市中府河与黄家嘴人工坝建有两个露天垃圾收集池,主要收集周边村民产生的垃圾,由于中秋节期间生活垃圾量陡增,部分居民将垃圾扔在垃圾池周边,保洁公司转运不及时,对周边村民造成一定影响。
3.信访人反映的“中府河水质浑浊,无法养鱼、无法生活使用”事项,经调查核实,不属实。洪湖市府场镇中府河是历史上监利、洪湖两地的一条跨界河渠,全长4千米,北岸属监利市,南岸属洪湖市,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水系的变更,于上世纪90年代初断流,丧失河渠基本功能,河道被平整后成为洪湖和监利两地村民的农田和宅基地,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颁布全市河流名录没有该河渠,府场镇颁布四级河渠名单也没有该河渠。综上所述,府场镇中府河只是历史上的一个地名,没有河渠基本功能。

属实

洪湖市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洪湖市政府副市长周智虎现场督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府场镇、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洪湖市城管执法局组成专班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二是在昌发集团宿舍院子增加了垃圾桶;拆除了中府河与黄家嘴人工坝建上的露天垃圾收集池,设置了翻盖式垃圾桶。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府场镇生活垃圾一体化转运机制,增加了垃圾转运频次。四是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引导村(居)民准守《村规民约》,将垃圾投放在垃圾桶内。目前整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已办结

府场镇镇党委书记分别对分管副镇长和城建办主任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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