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督察通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2021-10-01 20:56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小: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HB202109250076

荆州市沙市区从公园路到塔桥路一直到沙北新区,空气中经常弥漫着一股难闻刺眼的农药味,节假日较多,均在晚上7点至半夜2点左右。

沙市区

大气

收到信访件后,沙市区组织工作专班对所反映的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查,沙市区辖区内未发现农药制造生产企业,但确实存在夜间时段臭味扰民现象,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为进一步查明原因,扩大排查范围,经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查,发现情况如下: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江绿色循环产业园内涉及排放刺激农药味的农药化工和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4家,分别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益曼特健康(荆州)有限公司。2018年以来,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力推动企业开展臭气治理工作,不断加强预警监测能力,完善智能监管体系,于2019年建立了一整套“5小区+5企业”网格化大气污染物(尤其是恶臭因子)的在线监测系统网络,定期开展数据比对监测,监测数据通过显示屏向群众公开。
通过在线监测数据分析,荆江绿色循环产业园化工园农药化工企业不存在偷排及超标排放的情形。周边的金源世纪城小区和恒隆四季城小区监测数据长期达标。尽管企业达标排放,但在不利气象影响下,可能对信访人所反映区域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

荆州市责成沙市区和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度关注中心城区大气环境问题并分别采取如下措施:
在沙市区范围内,一是加大重点区域现场巡查频次,及时受理群众投诉,第一时间组织调查处理。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环境污染。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要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继续严管现有化工企业存量,加快落实《荆州市园区大气环境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实施科技部《长江流域中游大型综合性工业园区全过程大气污染防治支撑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和企业废气深度治理,严厉打击企业工业废气超标排污行为,坚决防范园区化工企业废气对市辖中心区域造成影响。

已办结

2

X2HB202109250105

荆州市荆州区郢城镇荆安小区北面是荆州区城南高新园区红光村。该村有六七家小型油毡厂(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产生大量粉尘,气味刺鼻,多次反映未果且第三方环境监测数据不准。金禹防水材料厂等6家企业 ,仍然半夜2点至早上6点生产排污,气味刺鼻,严重危害附近群众身体健康,市、区环保部门不作为。

荆州区

大气

(一)金禹防水材料厂等6家企业,半夜2点至早上6点生产排污,气味刺鼻的调查情况:
2021年9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再次会同荆州区城南高新园、荆州区郢城镇人民政府对该信访事项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经查,6家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均为24小时连续不间断生产,信访人反映6家企业半夜2点至早上6点生产排污,气味刺鼻事项属实。
(二)第三方环境监测数据不准的调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在信访事项调查处理过程中,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单位为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9日,是一家从事环境检测专业机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326059475K;2015年9月,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第三方实验室资质认定,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1172050175。检测能力范围涵盖七大检测类别398小项检测项目。该公司技术力量雄厚,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在受委托对6家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企业的监测工作中,做到了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布点采样和分析,所出具的相关监测报告真实有效、具备法律效力。信访人反映第三方环境监测数据不准事项不属实。
(三)市、区环保部门不作为的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历来把上述6家企业作为重点管控对象,通过强化监管、以管促治,最大限度降低了环境风险隐患。一是为规范排污行为多次约谈企业法人,极大地提升了“老板们”的环境意识,强化了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2016年6家企业均投资数百万元建设了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扭转了以往“烟囱冒黑烟、异味随风飘”的不良局面;二是采取人防加技防模式,通过加密巡查管控频次与治污设施用电监管相结合等措施,有效杜绝了治污设施擅自停运的现象发生;三是采取加密监督性监测频次与督促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相结合的措施,通过数据分析、结果运用,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确保了企业正常稳定达标排放;四是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关注、持续跟踪,多次开展现场执法帮扶,让企业守法成为行为自觉。信访人反映市、区环保部门不作为事项不属实。

属实

2021年9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再次委托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在信访反映敏感时间段(半夜2点至早上6点)对5家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企业(荆州市金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检修停产)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及信访敏感点位荆安还建小区环境空气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根据天欧检委字﹝2021﹞1570号、1571号、1572号、1573号、1574号、1575号检测报告显示:5家企业有组织沥青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荆安还建小区环境空气臭气浓度、颗粒物均未超过国家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下步,市生态环境局荆州区分局将会同荆州区城南高新园,严厉督促红光村6家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企业,严格按照9月19日下达的《环境监察通知》要求,在限定期限内落实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阶段性办结

3

D2HB202109250060

荆州市荆州区新凤社区太湖管理区荆州市绿色福景建材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凌晨4:00开始生产,噪声很大;砂石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环境。

高新区

噪音

(一)信访人反映的没有环评手续,情况不属实
该单位于2019年12月20在荆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报批了《年产4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批复文号:荆高环文〔2019〕7号)。
(二)信访人反映的凌晨4:00开始生产情况属实
经调查,该单位生产的沥青混凝土,其中主要生产原料沥青是购买的成品沥青,正常生产中需要提前将沥青进行加热至130℃成液状后使用,加热时间一般在两小时左右,同时该产品主要用于道路建设工程,一般施工时间为8:30-18:00,因此该单位需要凌晨4点开始对沥青进行加热后于6点左右开始正常生产。
(三)信访人反映的噪声很大,情况不属实
距离该单位最近的居民点位于厂界东南面150米左右,2021年9月26日-27日,第三方检测机构(武汉练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凌晨4点及下午16点对该单位厂界四周噪声开展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夜晚厂界东、南、西、北侧外 1m 处噪声分别为46、46、48、47分贝,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夜间限值标准50分贝;白天厂界东、南、西、北侧外 1m 处噪声分别为53、54、56、55分贝,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限值标准60分贝。
(四)信访人反映的砂石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环境,情况属实
2021年9月27日,第三方检测机构(武汉练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该单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对该单位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单位厂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但在现场核查中发现,该单位部分砂石料露天堆放在厂区内,虽然地面已进行硬化,但覆盖不完全,同时由于天气炎热加上重型运输车辆进出频繁,道路扬尘较大。

属实

荆州高新区高度重视信访件办理。9月27日,荆州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余丰带领荆州高新区信访局、生态环境分局及太湖港管理区相关负责人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责成该单位立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1.对露天堆放的砂石料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2.强化厂区道路洒水作业,尤其是炎热天气,要加大洒水频次,有效降低扬尘。

已办结

4

X2HB202109250051

荆州市松滋市沙道观镇建设街69号业主侵占土地扩建两层房屋,擅自损毁填埋市政污水管网双井化粪池。

松滋市

其他污染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一)反映松滋市沙道观镇建设街69号业主侵占土地扩建两层房屋情况属实。2021年9月29日,沙道观镇组织专班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沙道观镇建设街69号陈伦兵于2020年9月未经批准擅自向外扩建附属屋,原房屋所占土地登记面积为92.19平方米,建筑占地76.24平方米,扩建后建筑占地89.51平方米。房屋主体未动,扩建的为附属屋,在土地使用登记范围之外超占土地6.32平方米。
(二)反映擅自损毁填埋市政污水管网双井化粪池的情况不属实。2021年9月27日,松滋市住建局与沙道观镇工作专班人员一同到沙道观镇建设街69号现场,对沙道观建设街67号至69号住户下水管道、主排管道、化粪池等进行了现场踏勘,未发现化粪池被人为损毁填埋情况。堵塞原因可能为:67号自家卫生间下水管道使用年限较长,腐蚀后易于堵塞,卫生间下水道斜向布置并弯接化粪池不利于排水顺畅,易堵塞;原67号污水管道功能尚在,但污水主排管道地理原因造成的坡度小,使用中杂物较多等造成卫生间下水道重度堵塞。信访人反映该事项不属实。

属实

(一)由沙道观镇人民政府责令69号业主主动拆除房屋扩建部分,恢复房屋原貌;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拆除。
(二)进行管网改造,优化化粪池接纳功能。由沙道观规划建设管理所对管网进行排查、高压、冲洗、吸污,并将排查出的情况告知67号和69号业主。
(三)按照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前期调解69号业主同意出资由沙道观规划建设管理所作为业主进行下水道化粪池改造,优化管网设计方案。

已办结

5

D2HB202109250034

松滋市刘家场镇桃丰村奎石加工厂,挖机开山噪音扰民。

松滋市

噪音

针对信访人举报的事项,经调查核实,9月6日,松滋市已接到信访件反映该公司噪音扰民问题。2021年5月31日,该公司委托湖北众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但奎石公司修建进矿公路时,修路机械(啄木鸟)及运输车辆发出噪声对周边村民造成一定影响。9月28日,专班人员再次赴现场调查,目前奎石公司出于对天气炎热、施工安全等因素的考虑,已于9月10日自行停工对修路设备进行维护,仅留少量人员负责工区日常环保工作。所以,信访人反映桃丰村奎石加工厂,挖机开山噪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属实

(一)积极作为,强化监管。要求松滋市奎石矿业有限公司复工后迅速进行自主噪音检测,并将自行检测报告提供给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分局,松滋分局将依据检测报告达标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后期,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分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以减小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二)认真落实,整改到位。由刘家场镇人民政府强化属地管理,要求奎石公司复工后,调整规范作业时间和时段,确保不影响居民休息。

已办结

6

D2HB202109250025

洪湖市内荆河水体污染严重,生活污水通过排污口直排入河里,内荆河联通长江。

洪湖市

信访人反映的“洪湖市内荆河水体污染严重”事项,经调查核实,不属实。经查,根据《荆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和《洪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规定,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分两次组织对重要水系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进行通报,其中洪湖市内荆河(含四湖总干渠断面)被纳入江北水系考核的内容。根据《荆州市水质监测通报》显示,2020年1月至12月,洪湖市内荆河(含四湖总干渠断面)监测考核断面104次,其中Ⅱ类水质30次,Ⅲ类水质55次,达标85次,达标合格率81%,Ⅳ类16次,占比16%,Ⅴ类4次,占比4%。今年1月至6月,我市内荆河(含四湖总干渠断面)监测考核断面72次,其中Ⅱ类6次,Ⅲ类水质52次,达标58次,达标合格率80.5%,Ⅳ类11次,占比为15%,Ⅴ类3次,占比4.5%。综合上述数据显示,洪湖市内荆河考核断面总体水质达标率在80%以上,内荆河水体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生活污水通过排污口直排入河里”事项,经调查核实,属实。经查,内荆河流经洪湖市瞿家湾、沙口、峰口、万全、小港、乌林、老湾、大同湖、大沙湖、新滩、滨湖、开发区、新堤等13个乡镇区街道,部分乡镇因位置偏远、居民分散以及历史遗留等因素,存在生活污水治理未全覆盖、少量生活污水直排的情况。2019年5月,洪湖市建成及提标升级1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238.8千米的配套管网建设,污水管网普及率达93%、污水处理率达87%。在全省2020年度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会议上,洪湖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位列全省前10个县市之一。2020年下半年,为进一步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解决部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未全面覆盖的问题,洪湖市启动乡镇污水治理二期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包含老集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峰口镇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乡镇镇郊村组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污水处理总规模为0.45×104m³/d,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属实

洪湖市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洪湖市委书记魏朝东、市委副书记林继军分别带领洪湖市住建局、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等单位到内荆河沿线督办。洪湖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王亚国、副市长陈祥、周智虎分别以现场督办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相关单位同时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迅速开展核查。洪湖市住建局、洪湖市城管执法局、洪湖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组建专班,按信访事项交办单中所涉及的内容组织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同时内荆河沿线13个乡镇区街道分别组织开展了核查。二是坚持举一反三。9月9日,洪湖市河湖长办公室对内荆河沿线各总河湖长下达工作提醒函,要求各相关乡镇区街道2日内务必完成辖区内水面漂浮物的打捞,5天内务必完成内荆河沿线围网拦网、岸线垃圾、坡岸乱堆乱放杂物及临时乱搭乱建建筑物的清理,并强化督办落实,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完成。三是积极谋划项目。洪湖市水利和湖泊局积极谋划项目,计划将内荆河、下内荆河纳入(2022年—2023年)河流综合整治项目。四是强化巡查力度。各级河湖长和联系部门加大了河湖巡查力度,特别是加大重点区域和流域的巡查管护,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五是严格按照《洪湖市内荆河水污染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二期项目建设。六是加强宣传报道。结合思想“破冰”,创新工作方式,利用媒体、宣传条幅、宣传栏、广播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报道,进一步宣传全市近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上的成绩和经验做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护绿水青山。

已办结

7

D2HB202109250015

监利县程集镇廖桥村、杨柘村两个村的老长河段多年被淤泥堆积,村民顺势在该地种了稻谷,严重破坏河流的生态环境。

监利县

生态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专班人员对河道再一次进行了徒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于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的重复件,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目前已办结。
2.信访人反映的村民顺势在该地种了稻谷,不属实。群众没有在老长河原河道内种植稻谷等作物。

属实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监利市政府已责成程集镇、监利市水利湖泊局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1.压实责任。收到信访件后,程集镇党委书记雷鸿,镇长陈婧率领专班对老长河沿线再次进行徒步巡查,查找问题,要求专班会同村支部书记不留死角,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消除所用隐患,对所属河流全部整改。
2.加快进度,保证整改质量。抢抓睛天,群众收割作物,不挖压作物的有利时机,高标准的完成老长河整改任务。
3.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责任制,确保程集镇老长河水清河畅。

已办结

8

D2HB202109250006

荆州市荆州区民族街下水道堵塞,下雨的时候下水道的粪水漫入居民家中,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荆州区


属实

荆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将该片区排水管网纳入2022年中心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计划,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建设。

阶段性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