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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截至2021年10月3日)

发布时间:2021-10-04 12:05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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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B202109280080

马口镇荆丰村养鸡场异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公安县

大气

公安县麻豪口镇镇长吴小杰带领工作专班,到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经实地调查,该养殖场场区外无粪污排放口,化粪池全封闭覆盖。该养殖场与湖北前锋科技能源公司签订粪污处理协议,由湖北前锋科技能源公司通过密封罐车将粪污清运至该公司生产沼气。场区周边偶尔能闻到轻微异味。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1.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公安县麻豪口镇工作专班督促该养殖场负责人立即对场内环境卫生、杂草杂物进行清理,并定期打扫保持干净整洁。
2. 完善设施优化整改。公安县麻豪口镇工作专班要求该养殖场负责人在场房出风口周边增加挡板,尽量避免气味扰民。

已办结

2

X2HB202109280131

公安县毛家港镇青羊岗村9组养猪场,长期以来黑色猪粪排到沟渠,严重污染周边水土影响当地居民生存环境。

公安县

1.2021年9月6日,公安县毛家港镇镇长桑程带领工作专班到现场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经查,该养猪场现有粪污密封发酵池一个,沼液储存池一个,猪场粪污处理采用密封发酵后还田的方式处理。由于今年7至8月份连续阴雨天气,其沼液储存池封闭不严,致使雨水落入池内造成漫溢到周边沟渠。9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县分局执法和监测人员对该养猪场排放口水体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水体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2.9月30日,公安县毛家港镇工作专班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核查,该养猪场已将沼液储存池实行雨污分离,对周边沟渠进行了清理;新增加了雾化喷淋设施,加大雾化喷淋频次,有效改善场区及周边环境。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1. 再次约谈。公安县毛家港镇工作专班再次约谈该养猪场负责人,督促其加强日常粪污收集、转运管理,及时清运储存池内的粪污。
2. 强化督办。毛家港镇工作专班将继续加强跟踪监管,确保该养猪场粪污收运体系正常运转,坚决杜绝粪污漫溢现象再次发生,还周边村民一个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已办结

3

X2HB202109280119

江陵县郝穴镇永兴村的火葬场排放不达标浓烟滚滚灰尘到处飞,周边群众深受其害。

江陵县

大气

9月29日,江陵县委副书记罗勇带队,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江陵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江陵县殡仪馆建设于2007年,2008年12月建成投入使用,共建设火化炉5台,其中专炉2台、拣灰炉2台、普通火化炉1台。通过调取该馆2021年以来所有采购凭证,发现该馆使用燃料为0号柴油,未使用高污染燃料。每台火化炉均未建设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其焚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0米高排气筒直接向外排放。该馆北面约650米处荆洪公路南侧有居民聚集区。
     9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委托湖北天欧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馆1#火化炉和2#火化炉燃烧废气排放进行了检测。监测报告(天欧检委字〔2021〕1580号)显示1#和2#火化炉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均存在超标现象。

属实

(一)江陵县责成县民政局加强对火化炉燃烧废气扰民的问题整改
1.责令该馆按照环保要求,迅速配套建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燃烧烟气达标排放。2.责令该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进行年度自行监测,及时掌握烟气排放情况。3.督促该馆加快新殡仪馆建设进度,力争于2022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江陵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对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加强日常监管
1.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将依法对该馆大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加大对该馆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已办结

4

X2HB202109280103

荆州市公安县斗市镇詹桥村废品收购工厂,产生的臭气,噪音严重扰民。

公安县

大气

公安县湖堤镇政府工作专班再次与县城市运行协调指挥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县分局、公安县市场监督局等部门专班人员一起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勘查,自9月18日工作专班责令该物资回收场负责人对场区内环境进行整改以来,其已不再收购废旧塑料制品、废旧农药瓶和肥料包装袋,场内存放的废旧物资明显减少,没有发现破碎机近期工作过的痕迹。
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1. 再次约谈。工作专班再次就整改进展情况约谈该物资回收场负责人,督促其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整改。该负责人再次承诺,保证在今年10月20日前,全部处理掉存放在收购点的废旧物资,并做好场区环境卫生。
2. 强化督办。工作专班将继续加强跟踪督办,直到该信访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已办结

5

X2HB202109280102

荆州区李埠镇网新村五组违建大棚,乱放农作物垃圾,杨渠里漂浮垃圾,影响群众生活。

荆州区

其他污染

2021年9月30日,荆州区水利和湖泊局会同荆州区李埠镇人民政府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人误将蔬菜大棚认定成了违建大棚,通过对网新村五组全方位排查,现场未发现农作物垃圾、周边沟渠也未见漂浮垃圾(该村无名为杨渠的沟渠)。
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6

D2HB202109280044

沙市区共青路护城河畔小区门口在建荆州市胸科医院,打地基致使该小区房屋开裂,噪声严重扰民。强占绿化带,还准备建污水处理厂。

荆州区

噪音

(一)打地基致使护城河畔小区房屋开裂,强占绿化带,准备建污水处理厂。
2021年9月30日,荆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项目在施工区域周边均设有沉降观测点,根据《沉降观测报告》显示,周边建筑物观测数据正常。同时该项目在荆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理了《荆州市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证(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施工过程占用绿化带取得了许可。在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污水处理站项目手续齐全是取得了许可的建设项目。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噪声扰民。
根据前两次调查处理情况,信访人反映建筑施工噪声扰民事项属实。

属实

荆州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己加大对该工地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力度,严禁夜间作业现象反弹。

已办结

7

D2HB202109280028

荆州市松滋市刘家场镇和田坪村3组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噪声、粉尘扰民。

松滋市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该事项属实。
(一)关于粉尘扰民问题:该公司于2021年4月24、25日委托武汉中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该项目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浓度限值为1mg/m3),以上厂界颗粒物浓度均不超过浓度限值1 mg/m3。信访人反映粉尘扰民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噪声扰民问题:当日检查时松滋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西、南面环境敏感点位进行了昼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噪声排放没有超过国家相关功能区规定的排放限值,但是该项目生产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属实

(一)由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分局请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厂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该公司作出处理决定。
(二)针对噪声扰民情况,一是责成刘家场镇人民政府加强属地管理,要求该公司加强对噪声日常管理,对产生噪声的设施及生产车间门窗采取更有效的密闭措施,合理安排生产、装卸时间,减轻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二是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分局进一步加强巡检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已办结

8

D2HB202109280011

荆州市沙市区便河广场荆江大堤内外露天卡拉OK每天六点钟左右开始,噪音扰民。

沙市区

噪音

信访人反映的沙市区便河广场即为沙隆达广场,反映事项发生区域位于广场南端,荆江大堤北端。该区域每天下午六点至晚上九点半常有露天卡拉OK活动。
2021年9月29日晚,工作专班到现场开展调查。经查,现场有三处露天卡拉OK活动场所,均未向有关部门报备,系民间小团体和部分个人自发行为。现场卡拉OK活动音量较大,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该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一是立行立改。已对露天卡拉OK活动负责人现场进行约谈教育,依法取缔三处违规的露天卡拉OK活动场所。二是常态监管。加大居民群众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沙隆达广场及其周边区域露天广场舞、露天卡拉OK等噪声扰民行为的巡查管控,并于广场醒目处设立噪音有害警示标识牌,积极创建安静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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