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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荆州督查问题清单的公示(5月9日)

发布时间:2018-05-11 14:05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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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荆州督查问题清单的公示(5月9日)
序号地市县区乡镇地址督查问题处理建议整治时限责任单位
1荆州市松滋市涴市镇松滋江堤727+750外侧50米发现一处生活垃圾填埋点,距离长江岸约300米。周边部分被植被覆盖。初步判断填埋时间较久。现场体量较大,清运难度大无法现场立即整改建议挂省级督办。三个月松滋市人民政府
2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荆南工江干堤687+550,内距堤脚120米,外距长江500米现场堆存有生活垃圾约200吨省级挂牌督办三天清理完毕埠河镇人民政府
3荆州市洪湖市新滩镇洪湖市新滩镇洪监长江干堤引河边位于洪湖市新滩镇洪监长江干堤引河边西岸有一栋2层楼高废弃砖瓦房,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未拆除建议由洪湖市政府对该废弃房屋限期一个月拆除一个月新滩镇镇政府
4荆州市洪湖市新滩镇洪湖市新滩镇洪监长江干堤406+360处位于洪湖市新滩镇洪监长江干堤406+360处有一栋2层楼平房(原洪湖市芦苇站),占地面积160平方米,未拆除建议由洪湖市政府对该废弃房屋限期两个月拆除两个月新滩镇镇政府
5荆州市洪湖市螺山镇洪湖市螺山镇洪监长江干堤522+400外滩高速货场及螺山临时集并中心位于洪湖市螺山镇临时(过渡性)集并点的长江干堤岸边有一处淤泥堆放点,约300吨。现场设有淤泥及多处沙石堆放点。建议由洪湖市政府对该垃圾点垃圾立即清运处理,对该临时集并点限期关闭螺山镇镇政府
6荆州市洪湖市螺山镇洪湖市螺山镇洪监长江干堤517+200外滩垃圾堆放位于洪湖市螺山镇洪监长江干堤517+200外滩的建筑垃圾部分已清理,并进行绿化,但仍尚有多处建筑垃圾未清理完全,约400吨建议由洪湖市政府对该垃圾点垃圾立即处理螺山镇镇政府
7荆州市洪湖市新滩镇洪湖市新堤办事处和记长江港埠公司老官庙码头临时沙石场位于洪湖市新堤办事处的长江干堤边上和记长江港埠公司老官庙码头临时沙石场地内设有多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堆放点,且驳岸处堆放相当数量固体废物,影响行洪及岸堤安全建议洪湖市政府对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行立案查处洪湖市水利局
8荆州市洪湖市新滩镇洪湖市新堤办事处江滩公园位于洪湖市新堤办事处的长江干堤边上的江滩公园场地内设有多处建筑垃圾堆放点,约700吨建议由洪湖市政府对该建筑垃圾立即处理洪湖市城管局
9荆州市监利县白螺镇长江干堤547+100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7天白螺镇政府
10荆州市监利县白螺镇长江干堤545+400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5天白螺镇政府
11荆州市监利县容城镇半路堤东侧生活垃圾先分类,再清运7天监利县城管局
12荆州市监利县容城镇半路堤西侧生活垃圾先分类,再清运监利县城管局
13荆州市石首市高基庙镇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高基庙镇金城垸堤防、王家咀桩号29+980木材堆现场存放有木材原料约400吨,木屑、树皮约80吨建议当地政府督促业主加快清理、搬迁进度,一个月内完成对木材原料的转移和木屑、树皮的清理一个月高基庙镇政府
14荆州市石首市笔架山街道沙银市南岳山大道北向村道,石首市阳光液业有限公司往北50米畜禽养殖粪便直排农田,形成一个约4亩的养殖粪便坑塘,坑塘内发现有禽类尸体建议当地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养殖场立案查处石首市畜牧局
            石首市环保局
            石首市笔架办事处
15荆州市石首市笔架山街道湖北荆州市石首市笔架山街道胜利垸外干堤:0+900-1+500生活垃圾该填埋场已于2016年6月进行简易封场覆盖,目前仅完成初步表面覆土及渗滤液导流处理建议按照专家意见,尽快完成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石首市城市管理
            综合执法局
16荆州市沙市区朝阳街道荆州市沙市区朝阳街道荆江大堤与柳林一路交叉口以东至荆江大堤与三湾路交叉口以西该区域便道两侧有十余个建筑垃圾或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合堆放点,总量约120吨建议沙市区政府督促所在街道尽快清理该片垃圾朝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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