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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废行动2018”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单(荆环委办文 〔2018〕35 号)

发布时间:2018-06-12 17:06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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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月9日-15日,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督查组进驻荆州市开展专项督查。目前,现场督察阶段已经结束,下步各地将进入全面整改阶段。此次行动督查组共反馈问题223件,各地应立即按照督查组要求进行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督查反馈的问题必须扎实督办整改,对不整改、不担当不负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予以通报曝光并严肃追责问责。

    二、针对督查反馈的问题各地要严格按照督查组要求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治目标、责任、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对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治到位,对限期完成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确保逐条逐项件件落实、整改到位。

    三、在完成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包括整治方案、整改前后照片、整治情况报告等相关资料)报送至荆州市政府及荆州市环委会。资料报送时间不得迟于6月15日。

    四、对督查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所有涉及固体废物产生的单位进行拉网式清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五、荆州市环委会将不定期对各地整改工作情况开展后督查。

    联系人:宋草根       联系电话:13872331800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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