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 荆州城区就业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 荆州城区企业就业的非荆州城镇户籍人员
保障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中心城区常年居住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产(含银行存款、基金、股票、车辆、所有权房屋等)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其中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车辆的(含运营车辆),车辆总数不得超过1台,且车辆本身价值须在12万元以内(车辆价值以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税票为准);在市区的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3.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产(包括已签订备案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及非住宅房产,下同)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承租其他政策性住房(含国有直管公房、单位公房、棚改安置房等,下同);
4.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城区无房产登记、交易、析产记录。
注:申请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在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备案。
申请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2.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
3.申请承诺书;
4.家庭成员在荆房屋权属登记查询单;
5.优先保障特定家庭(对象)的证件或证明。
注:申请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还应提交租房合同和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5年;
2.申请人在城区就业或创业,且其单位为其在城区缴纳社会保险金。
3.申请人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区社会平均工资;
4.申请人在城区内无房产,且未承租其他政策性住房。
注:申请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在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备案。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内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3.在荆房屋权属登记查询单;
4.劳动用工合同或招录、任职文件、编制卡等;
5.单位收入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金缴纳单。
注:申请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还应提交租房合同和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非 荆州城区户籍,在城区稳定就业,其单位连续为其在城区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
3.家庭在城区无房产,且未承租其他政策性住房。
注:申请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在城区范围内市场上承租住房,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备案。
申请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2.申请人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
3.家庭成员在荆房屋权属登记查询单;
4.申请人劳动用工合同;
5.单位收入证明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金缴纳单。
注:申请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还应提交租房合同和租赁合同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