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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遗产继承需提供哪些资料

诉求人父亲已去世,诉求人做为继承人,需将父亲名下的房屋过户到诉求人名下,咨询遗产继承需提供哪些资料的问题?

来信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9:11 来信人市民

受理回复

诉求人您好,遗产继承需提供如下资料,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继承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申请办理。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办理: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回复部门12345热线 回复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