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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荆州市产检假和婚假

诉求人是沙市区一单位职工,咨询荆州市产检假、产假及婚假政策及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来信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5:54 来信人市民

受理回复

诉求人您好,根据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荆州市无产检假,只有产假,根据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98天,增加产假60天。”婚假:自2025年6月25日(含当天)后登记结婚的职工享受15天婚假待遇,不含节假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可一次休也可分次休。生育津贴计算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具体以窗口回复为准。

回复部门12345热线 回复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