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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遗失车辆的报废流程问题

名下有一辆两轮摩托车,多年前不慎被盗,目前在12123平台上面仍显示该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没有报废,对本人其它业务有影响,请问该如何办理?

来信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0:13 来信人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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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条款,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骗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车辆被盗后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办案机关将车辆被盗抢信息录入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再向车管所申请车辆被盗抢备案。按规定申请车辆注销登记或提交车辆被盗抢备案的,不影响其线上“学法减分”等其他业务申请。您可携带案件受理相关材料、身份证向荆州市车管所摩托车业务办理中心申请备案。

回复部门e线民生 回复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