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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正在申请独生子女奖励,有2009年户籍由原所在地(荆州市石首市下属乡镇)迁至现户籍地(荆州市沙市区)的情况,需要本人到原户籍地开具生育情况说明吗?是否可以现户籍地和原户籍地直接对接核实?
来信时间2026年06月13日 08:17 来信人市民
诉求人您好,独生子女的奖励的申报,需由本人自主完成申报,相关资料需自行提供,申报时按要求提供资料即可,如涉及出具相关婚育情况说明,需本人配合原居住地村、社区调查核实后出具。
回复部门12345热线 回复时间2026年06月13日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