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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暑期旅游“消费陷阱” 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发布旅游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4-07-10 08:41

来源: 荆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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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高考结束和假期的开始,暑期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为了让消费者快乐地享受假期,7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旅游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游客暑期适时错峰出游,注意旅游安全,谨防“免费旅游”消费陷阱。

带孩子参团游是不少家长暑期亲子游的偏向性选择。为避免产生消费纠纷,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建议,消费者要警惕免费旅游,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参团,慎重签订由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监制的旅游合同,与旅行社明确约定吃、住、行、游、娱、购、旅游意外保险等相关内容,明确资费项目、住宿标准、餐饮标准等,对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要坚决提出修改意见,对“霸王”条款坚决要求取消,责任条款要坚决注明,并索要缴费发票,以免因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或不正规合同而带来损失。

出游前,消费者应了解目的地天气状况。暑期是暴雨、洪涝、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发期,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提醒,游客出行前要注意了解相关天气预警信息,合理选择旅游路线。遇到恶劣天气,听从当地有关部门或导游员、旅行社的组织,注意自我防护,不在危险地段停留。游玩水上游览项目,要根据自身状况、水性以及当天天气情况进行选择。参加漂流、潜水、水上项目等风险较高旅游项目时,必须选择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应了解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做好防护准备,听从工作人员的正确安排。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高危险项目。未成年的游客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参加水上游览项目。

带着游客到旅游景点购物,从旅游购物景点的企业利润中提成已成为旅行社赚钱的手法。旅游购物点甚至采用“老乡”推荐、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例子也时有发生。对此,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提醒,消费者在景区购物时要充分了解产品,避免冲动消费,特别是购买贵重物品时要慎重,不要盲目听信商家和导购的推荐,谨防上当受骗。

此外,消费者在筹划暑期外出旅游时,应有风险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保存宣传资料、合同、相关票据,以备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便于维权机构调查取证。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热线或到当地消保委组织进行投诉,还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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