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及公路启用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区域为荆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及公路。
二、警用无人机抓拍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5.驾驶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6.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7.驾驶机动车倒车、逆向行驶的。
自2026年2月9日零时起,警用无人机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将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