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荆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以下简称:人影中心)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目的
围绕抗旱增雨、防雹减灾、水库增蓄、生态修复、改善空气质量等需求,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二、作业时段
根据需求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天气形势可适当调整)。
三、作业区域
经批准的流动火箭作业点。
四、作业装备
BL型地面火箭发射装置。
五、安全注意事项
1、在实施增雨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警戒区域,作业点周边严禁无关人员围观、逗留、拍摄等。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使用的火箭弹属军工产品,有一定的危险性,若作业中发生意外,要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3、若发现火箭弹残骸或未炸火箭弹,请立即撤离并报告人影中心或拨打110,严禁触碰、拆卸、敲击、火烧、藏匿或转卖。
4、发现、捡拾到未爆弹头不报,擅自处理造成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和监护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造成第三方伤害事故的依法赔偿。
六、联系电话
荆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联系电话:0716-8470055。
荆州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