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驻村帮扶工作实效,近年来,洪湖市紧紧围绕驻村帮扶干部队伍建设,始终着眼选人、培训、管理、保障“四个聚焦”,不断推动驻村干部积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
聚焦选优派强,洪湖市严格落实“召回”制度,突出选派标准,坚持“双向匹配”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力量。该市对240名连续驻村满2年的派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开展期满考核,对期满考核评定为“较差”等次的驻村干部个人予以召回;充分考虑年龄、专业、经历等因素,在“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采取“派出单位初审+市驻村办联审”的方式进行选人,同时按照“先定村、再定人”的原则,逐村分析短板不足,精准适配驻村人选,做到任务匹配、专业搭配。目前,洪湖市共选派412名驻村干部脱产驻村。
聚焦考核管理,洪湖市每季度对驻村工作队进行实地考核,并将季度考核评优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全天候、多频次对帮扶人员到岗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确保“真”驻村、“实”帮扶。
既严管又厚爱。在保障激励方面,洪湖市明确提拔重用、晋升职级、评聘职称优先考虑优秀驻村干部的鲜明导向。同时,按照驻村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8万元标准安排驻村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牵头单位每年另安排不低于2万元工作经费,专项保障工作队驻村期间的生活设施需求,各帮扶责任单位负责保障本单位驻村工作队工作正常运转的必要经费,给予生活补助、交通补助;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此外,在教育培训方面,洪湖市积极探索“工作交流+实地考察学习”的“1+1”学习方式,采取现场辅导、集中轮训和网络培训等方式,共培训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干部、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39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