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
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
就业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
补贴申请联系方式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荆州市政府为了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的一系列经济补贴措施。这些补贴旨在减轻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经济压力,提高他们的就业积极性,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处于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状态的“九类人员”,包括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可申请补贴。

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荆州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可在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领取。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平台进行申请。

审核材料: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培训情况及证书的真实性等。

公示名单:审核通过后,会将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左右,接受社会监督。

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一般在公示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

补贴标准

根据不同职业(工种)急需紧缺程度、培训成本,以及培训后取得证书、实现就业等情况实施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为200-5000人。


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

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花名册、申请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高校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等。

申请流程: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外省籍首次来荆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

申请条件:身份证前2位非“42”,202311日之后首次来荆州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申请材料:荆州市“首次来鄂”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

申请流程:可通过个人窗口申办,也可由各地采取企业上门、社保比对、逐人联系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经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就业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首次到荆州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或首次在荆州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一年,并按规定在荆州缴纳社保1年以上。本人在稳定工作地无自有住房。

申请材料

《荆州市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荆州市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领发放表》。

身份证复印件。

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

劳动合同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初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初审意见,并对有租房补贴申请的租房真实性进行现场核验,初审完成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当地人社局审核。

审核与公示:人社局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官网上对拟补助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发放补贴:公示后无异议的,应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发放补贴。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按年发放。

补贴标准

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自主租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

申请条件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

申领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2.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

3.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4.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申请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账户。

补贴申请联系方式

1.荆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16-8859122

2.荆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8490662

3.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8817708

4.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4723528

5.松滋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6222182

6.公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5155367

7.石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7182511

8.监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3258603

9.洪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716-2422842

10.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0716-833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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