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异地就医?
荆州市参保人员在荆州市以外的其他统筹区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称为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5种类型: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荆州市参保人员在荆州市以外的其他统筹区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称为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主要分为5种类型: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首先参保人在就医地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2、在备案地选择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备案地市所有开通了异地就医定点的医药机构均可联网直接结算,不限制医药机构数量)。
3、异地就医结算时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报销费用。
需满足2个条件:一是退休人员;二是户口迁入到异地(备案地),具有备案地户籍(户口本)。在备案地就医报销待遇同本地。办理材料和时限:
1.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 《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附件1);
3. 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第一次办理无法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用承诺书办理。
(1)使用居民户口簿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有效期为长期。
(2)重要提示:第一次办理无居民户口簿的可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附件2),但有效期只有30天,再次办理不能使用承诺书,需要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重新办理。
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的参保人员,具有备案地居住证或户口。备案地就医,报销待遇同本地。办理材料和时限: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第一次办理无居住证、居民户口簿的可使用个人承诺书办理。
(1) 使用居住证或居民户口簿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2年。
(2) 第一次办理无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可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办理,但有效期只有30天,再次办理不能使用承诺书办理,需要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由用人单位派驻至异地工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有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备案地就医,报销待遇同本地。办理材料和时限:
1.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 《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 异地工作认定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第一次办理无上述材料的可使用个人承诺书办理。
(1) 使用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1年。
(2) 第一次办理可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办理,但有效期30天。再次办理的需要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
指因患有限于本统筹地区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疑难重症疾病,经参保地确定的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要转往外地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员。具有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单。备案地住院报销待遇比本地住院降低10个百分点。
办理材料和时限:
1.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 《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 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单。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6个月。
除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以外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不需要提供任何认定材料,异地住院报销待遇比本地住院降低20个百分点。办理材料和时限: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湖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6个月。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鄂汇办APP,2个工作日内办结。
线下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即时办结。
(一)通过签《个人承诺书》办备案,请务必在备案次日起30天内补齐有效的认定材料!
(二)补材料渠道:线上(上述官方平台)、线下(参保地医保窗口)均可。
(三)未按时补齐材料后果:备案失效,且以后不能再用承诺书办理备案;期间若已异地住院/门诊慢特病结算,还会纳入医保信用评价!
(一)不管是省内还是跨省,门诊慢特病、普通住院,都要先办好异地就医备案,才能直接刷医保结算。
(二)门诊统筹、在定点药店买药,不用备案,直接就能刷医保结算。
(三)特药门诊、生孩子住院,在省内异地就医,不用备案,直接结算。
(四)跨省异地生孩子住院,如果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需要先办备案。
(一)同一就医地只能办1条备案;不同就医地,最多同时办1条长期类+1条临时类备案。
(二)入院时校验备案类型,按入院备案类型享受待遇;备案期内入院,出院不受备案有效期/类型变更影响,正常结算。
(三)出院结算后,不能改备案类型重新结算。
(四)未备案就医(急诊除外):费用按参保地规定的起付线、支付比例执行。
(五)补办备案:备案开始日期最多可提前当前日期60天。
2026年3月31日已备案的,需重新办理
医保部门正在逐步清理2026年3月31日前办理的异地就医备案:
(一)材料不全/不实的,备案会直接终止
(二)承诺书备案有效期将调整,相关参保人及时重新办备案!
(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有效期将调整,相关参保人及时重新办备案!
(四)有效期调整内容将另行通知,请参保人员关注“荆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有任何问题,可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或医保咨询服务电话了解详情!
市本级:0716-8256337;
荆州区:0716-8421006;
沙市区:0716-8561311;
开发区:0716-8215660;
松滋市:0716-6221770;
江陵县:0716-4732367;
公安县:0716-5156337;
石首市: 0716-7298237;
监利市:0716-3279172;
洪湖市:0716-2433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