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导办事人开展“一事联办”。
办事人来到市民之家后,由大厅导办人员询问其办理业务,向其介绍“一事联办”办理业务。办事人了解后,如有需要可前往“一事联办”专区进行办理。
(二)形成“一单告知”,准备相应材料
1.一事联办窗口人员根据办事人办理业务,在一件事系统进行情形化选择(包括是否需要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是否需要公租房实物配租等),并形成“一单告知”(办理业务所需要的所有材料)。
2.办事人了解后,查看自备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后,由窗口人员依据一单告知收件要求打印复印件。如材料不全的,办事人可自行准备后再来市民之家办理。
(三)完成“一表填写”,打印材料。
1.材料齐全后,一事联办窗口人员打印“一表”,办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一表”。窗口人员根据办事人填写的表单录入系统,填写后打印拆分的单事项申请表,并依据系统智能材料分发提示整理相应的单事项材料,引导办事人签字确认,最后收取全部申请材料。
2.窗口人员将材料以单事项形式整理完成后,通知代办专员。办事人需同代办专员签署一事联办授权委托书,委托代办专员代为办理。
(四)开展业务的办理。
1.一件事专员启动和“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和“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的办理,其中需在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初审”,初审通过后前往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终审”待完成资格请确认申请后,获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通知办事人。
2.依据办事人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申请”、“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或“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启动对应事项的办理。
3.若“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通过,通知办事人按月领取补贴。
4.若“实物配租申请”通过,则轮候至配租到位,给予办事人入住通知,并告知办事人前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至湖北银行办理保证金和年付租金缴纳,完成租赁手续后即可入住。
5.完成公租房入住后,承租人如需申请“公租房退租”,应至星博物业公司申请退房,待物业完成房屋查验(房屋完整无破损、门窗、水电设施无损坏)后,承租人办理退租手续,将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示的《同意退还保证金通知书》提交至湖北银行办理保证金解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