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销户是指什么?
户口销户在中国户籍管理中是指将某人的户籍信息从户籍登记系统中注销,通常发生在特定情况下,如死亡、出国定居、重复户口等。
户口销户在中国户籍管理中是指将某人的户籍信息从户籍登记系统中注销,通常发生在特定情况下,如死亡、出国定居、重复户口等。
死亡注销:公民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
出国(境)定居:取得外国国籍或港澳台地区定居资格。
其他情形注销: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
死亡销户
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3.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4.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5.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拟注销人),《注销户口通知书》、住在国永久居留资格证明、外国签发的有效护照等证明证件之一。
港、澳定居注销户口
公民自行在香港、澳门地区取得定居资格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地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等定居证明和个人声明申报注销户口。
台湾定居注销户口
公民自行在台湾地区取得定居资格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申报注销户口。
其他情形注销
户籍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注销。
死亡销户
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凭申请材料,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当户主、亲属、抚养人无法履行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时,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申报注销登记。户主、亲属、抚养人拒绝或者拖延注销死亡公民户口,且已超过规定期限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出国(境)定居
本人应当凭申请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并交回居民身份证。
其他情形注销
公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组织调查核实,发现公民户口应销未销的,可以告知有关人员履行申报义务,无法告知的,采取公告方式;经告知或者公告三十日后,有关人员仍不履行申报义务的,公安派出所可以直接注销户口。
销户与补贴的时效性:
丧葬补助金需在死亡后6个月内申请,逾期失效(结合历史回答);
购房补贴需在购房合同备案后申请,与户口注销无直接关联,但需购房时户籍符合条件。
重复申领限制:
同一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多类补助(如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丧葬补助仅可选其一)。
政策动态调整:
湖北省自2024年起调整丧葬补助金基数,建议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最新标准。
居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现在在线上就可以办理。
湖北省户籍的居民,如需要开具户籍类证明可从支付宝端和微信端进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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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线上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应当由本人申请。因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申请可由死亡人员曾经同户的直系亲属提出。
2.户籍类证明只证明户籍登记信息。非公安机关主管的事项,包括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宗教信仰、兵役状况、职业、服务处所、血型等,不予出具证明。
3.无法通过网上申请户籍类证明的,可至相关派出所或户政办事大厅申请开具。
4.线上电子版户籍类证明与线下纸质户籍类证明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