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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2-09-08 15:58

来源: 荆州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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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我市现行相关提取政策执行。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个人公积金对外担保、无个人账户冻结的,可提出申请销户提取本人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荆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与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于今年6月2日起正式实施,原有关规定与该《管理暂行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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