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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全面落实汽车排放检验及维护制度 汽车尾气治理实现闭环管理

发布时间:2021-02-03 09:47

来源: 荆州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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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召开汽车排放检验及维护制度工作推进会暨中心城区首批M站授牌仪式,全面压实尾气超标汽车“检验—维修—复检”治理环节,推进全市汽车尾气治理实现闭环管理。

尾气超标汽车检修站点全面建立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授予市中心城区6家单位为全市首批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修站(M站)。至此,我市实施的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全面落地。

为提升我市在用汽车排放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12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该制度是指通过对在用汽车排放性能进行定期检测及抽检,并对排放超标车辆进行维修治理,使其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对于超标排放车辆,汽车车主可自主选择维修企业(M 站)进行维修,经M 站维修后到检测机构(I 站)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由承修的维修企业(M 站)进行免费返修,直至复检合格。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设24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I 站),覆盖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已授牌6家治理维修站(M站),目前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受理维修企业(M 站)申请,分批次公布全市维修企业(M 站),逐步形成我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检验和维修治理体系。

汽车尾气治理全面实行联合监管

为确保I/M 制度严格实施,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对检测机构(I 站)、机动车车主、维修企业(M 站)实施I/M 制度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不按标准规范检测、维修车辆的违规行为。

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检测机构(I 站)的监督检查。市交通部门将加强对维修企业(M 站)的检查,严格监管维修企业(M 站)经营行为。对不按规范维修、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服务质量差、超出公示的标准收费和有责投诉多的维修企业(M 站)实施重点监管,对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被依法责令改正或被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悬挂M站标志牌。

今后,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定期会同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能力不足或不能胜任检测、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将公开通报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取消相关运行资质。

1:荆州市首批汽车排放治理维护企业(M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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